研究生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研究生园地

廖丹 | 百年美育思潮与书法美育建设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3-11-02



百年美育思潮与书法美育建设

 

廖丹

 

 

在中国近代史上,民国时期曾掀起一股热烈的美育思潮,这一思潮下的理论家与实践者都有不凡的建树。蔡元培提出了美育救国的主张,积极推广美学思想,寻求现代化教育之路在他的影响和推动下,各种艺术社团、学校与美学刊物纷纷出现,如《美育》杂志思想与实践并重,对美育思潮的形成起到巨大舆论作用[1],其依托的中华美育会的成员包含了吴梦非、刘质平、姜丹书、欧阳予倩、丰子恺、刘海粟等不同领域的专家。

管美育倡导者们大多受西方思想影响,但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依然存在。如蔡元培认为,中国传统讲求礼乐并重,礼乐与德育、美育存在紧密联系;王国维则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中,着重强调了礼乐教化乃是孔子实现美育思想的途径;而陶行知则更加明确地立足于中国传统儒家立场,他的启发式美学思想扎根于孔孟不愤不启”“深造自得的理论基础。

然而,我们看到,美育倡导者们在将中国传统艺术门类纳入美育思想和实践的过程中,音乐、绘画,乃至建筑、雕塑等等,都是常常被提及和关注的对象,而书法却无法在美育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从很大程度上固然受西方学科制度的影响。书法是中国独有的艺术,在西方艺术和学科领域中无法找到相对应的地位,这就容易使书法在现代西方学科体制下无所适从。

除此之外,书法本身的特质也决定了它在中西方思想碰撞中面临的处境。书法具有实用与艺术的双重属性,这种双重属性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其逻辑性是稳定和自洽的。但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这种双重属性则面临剥离与价值重建的困惑。民国时期受西方实用主义思潮全面冲击,这就容易导致极度夸大汉字与书写的实用性,而对书法的艺术价值产生质疑。尤其是在国民教育领域,这种重实用而轻艺术的讨论比比皆是。民国教育家汤鸿翥曾把写字分为实用消遣两种,并以为以实用之光阴专力于消磨时光,实有未值之处[2]。夏丏尊也有相似的观点:

从前的书法标准在美观,在像古人(即所谓有帖意);现在的书法标准第一步应该是快速、明确。美观当然也是一个条件,不过所谓美观者,意义亦应分别。从前的所谓美观,境界很是奥妙,有甚么矫健’‘柔美’‘拙朴等等说法,大半从碑帖的模仿而来。至于现在,则美观的标准,应该另行判定。现在一般人的练习书法,目的但求处置日常生活,所谓美观,也常以实用为出发点,不必高谈玄妙。匀整、合式是现在的书法美观的标准。至于高深的书法艺术,当让有闲暇的及爱好书法的人们去钻求。[3]

那么,民国时期书法教育去艺术化倾向为何如此被屡屡强调并且意见出奇一致?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书法与其他传统艺术门类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的载体是中国汉字,而文字的本质是通过内容传达思想,它更侧重于,这种是无差别的、全民族所共有的语言符号。而书法的本质是通过线条与形体轨迹来表达书写者的精神气质与情感状态,它更重于,更具有个体差异性。同样的字,有的书家表达出来的是雄强,有的书家表达出来的是秀美,在书写线条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的那种精彩意象,与其他艺术相比,它无法直接描摹状物,它的精神内涵更为抽象和丰富。

正是由于这种抽象和丰富的精神内涵,它被定义为玄妙”“奥妙,它似乎很难达到实用主义教育的要求:能够为普通民众所接受的感官、感觉与感情,它需要直接、明快、效率和美观。于是,在今天我们看来最具有纯粹艺术性的书法,在民国教育界,尤其是强调美育的基础教育领域,却恰恰成为了最不被接纳的艺术门类。

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民国时期的书法创作、书法理论和书法美学领域出现了一批高水平的学者和书家,尤其是书法美学领域的开拓者宗白华、朱光潜等人,从美学视野的角度对中国书法的价值加以肯定。朱光潜认为,书法向来为艺术,和图画具有同等的位置;宗白华认为,书法是中国特有之高级艺术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4]梁启超认为,世界所公认的美术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在这之外,还有一种书法。沈尹默说: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有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5]

书法艺术在美学领域备受推崇,却在美育思潮中被有意回避,这不能不引人思考。当然,我们必须要认清的是,美育并非美学,而是美学与教育的结合,在蔡元培那里,美感教育与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并列为五项教育主张。可以看出,民国美育思潮从一开始就以新民”“强国与改造社会面貌的目标出现,尽管它声称需要以无功利的艺术来改造功利社会,但教育事业需要依照国家现状以对症下药,以尽培育国本的责任,因此,艺术教育无法避免功利化的取向。我们看到,中华美育会创办的《美育》以图画、音乐、手工三科为主要阵地,各地纷纷创办美术学校、工艺美术校、音乐学校,对西方艺术的品鉴与欣赏也成为热门话题,绘画、音乐、建筑、雕塑等艺术以其直观可感而能达到陶冶性情的目的,成为美育倡导者所关注的对象。这就不难理解,从功利的角度来说,书法线条的抽象性所带来的审美感受并不直观,它似乎很难承担起唤醒民众审美情感的需求。换言之,书法从文人艺术向普通民众的渗透还需要时间。

 

随着时代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我们开始重新审视传统文化,开始重新搭建美育教育的框架。与此同时,书法作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其内在精神与时代价值也逐渐为更多人所重视。正如白谦慎所说,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书法已经从传统社会的精英艺术逐渐转变为现代社会中的大众艺术[6],书法在美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已经越来越凸显,甚至有学者指出,书法应该成为中国人美育的基本途径。

书法被称为中国独有的艺术,其独特性在于,书法以汉字为载体,在实用性的文字书写之中而升入艺术之境,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说,每个中国人,在拿起笔开始书写的那一瞬间,就已经有了体验书法艺术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相较于民国的教育者,这种认知显然是更进步的:它并未割裂或对立书法的实用性与艺术性之关系,相反,它更愿意以实用性为切入点,去发现书法线条中人的精神创造和情感宣泄,而它所表现的精神内涵,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脉相承的。

至于由书法艺术的抽象性所带来的玄妙问题,则应该予以正视。美育是对人格、心性的长期塑造过程,书法教育也需要贯穿到从小学到中学、大学到成人、专业到非专业的纵横维度中。在学习的初级阶段,谈论玄妙固然为时尚早,这是因为艺术的体验是由浅到深、由表及里的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需要在学习的不同阶段,确立不同的目标。一般来说,在初学阶段,需要追求书写平正、规范、秩序,之后才是书法赏鉴与书论学习,最后才进入到对韵致、气象、格调的体悟。而韵致、气象、格调等等,作为抽象层面的内容,触及到了传统艺术的核心与灵魂,更应该是中国人所应当追求的精神世界。徐复观曾说:谈中国艺术而拒绝玄的心灵状态,那就等于研究一座建筑物而只肯在建筑物的大门口徘徊,再不肯进到门内,更不肯探讨原来的设计图案一样。[7]这就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书法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初级阶段,更不能以初级阶段的艺术培养目标来代替整个美育培养过程。美育应该是一项持之以恒的事业,以美育人也应该是一项长期稳定的目标。

 

目前,美育体系的完整性和构架的合理性正在逐渐清晰,从长远来看,值得注意的是,在书法教育领域,我们应该搭建起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桥梁,让书法艺术在全社会各层面实现稳定推进,让书法人才培养持续长足发展。

2013教育部颁布文件《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提出: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开始把书法教育纳入基础教育。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说:明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紧接着,2021年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其中,艺术学门类下,书法学升级为一级学科,与美术并列为美术与书法,在学术界掀起了热烈而广泛的讨论。这些讨论主题涉及到各个不同层面,包括高校学科建设、教学理念、培养模式的探索,乃至民族自信、五育并举的国家政策。在这些不同角度和层面的探讨中,我们无法忽略或者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书法升级为一级学科,契合了国家发展美育建设,尤其是基础教育领域的美育建设的决心。

目前,全国开设书法学专业的本科师范类院校共计六十一所,占全国本科招收书法专业院校百分之四十以上。在书法学升级为一级学科的背景下,师范院校书法学专业的学科设置、课程建设与学生培养应该具有更多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因为,师范院校书法专业的学科建设基础教育中人文美育的塑造紧密关联,提高全社会乃至全民族审美水平,中国书法才会有更美好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师范院校不应该仅仅在理论研究和技法创作上有专业要求,同时,学生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也是重要环节和核心基础。

在书法升级学科、全民提倡美育的大环境下,师范院校书法专业需要在几方面进行大力建设。其一是高等师范院校学生培养中需要处理文化与技法的关系问题。在现代学科体系中,书法与很多其他科目不同,它不仅仅包含了知识的传递、人文内涵的培养,同时还涵盖了技法经验的训练。目前师范院校书法专业中,有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那就是过于注重技法的锤炼,而忽略书法的文化因素,包括相关联的学科诸如文字学、古代文学、音韵学的全面素养。这与我们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相关。许多高等师范院校在招收书法专业生源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倾向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技法考核权重过高,这样筛选出来的生源就可能是只会技法而无文化,这不得不说是生源择取的一大失误。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以视觉效果为呈现目标的技法是可以短时间内达成的,而文化素养与人文涵养,则需要长时间的浸染熏陶。此外,目前书法界的各种展览、比赛,对书法形式的制作与材料的依赖吸引了太多注意力,各种做旧、染色、剪辑、拼贴,使人过分注重视觉效果,而忽略文化性。书法美育需要人文内涵的支撑,这在高等师范院校的书法专业培养中也必须是重要一环。

其二,书法教育和教学法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教师型师范人才是师范院校培养的主要目标,它直接关系到基础教育书法师资力量的强弱。从目前书法教育的现状来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是三大主要承担力量。其中,学校教育占主导力量,社会教育则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包括各类培训机构、书法协会、美术馆、博物馆、公共环境的营造,而家庭教育则是薄弱环节。家庭教育在很多学科中往往占据较大比重,然而在面对书法时却呈现出严重缺位现象。家长在书法教育面前,往往更多依赖学校与社会力量,这不仅在学科上呈现严重失衡,而且与中国古代的家学传统相悖。中国自古有书法世家的传统,大书法家往往年少时受惠于祖辈、父辈,有深厚的家学渊源。目前中国家庭中这种传统文化、书法教育的缺位现象,有其历史遗留原因,所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承担的责任更为重要,而社会教育往往又由于质量良莠不齐、审美判断缺乏和专业性欠缺的问题,需要学校教育在最大程度上去发挥主导作用。

学校教育的灵魂是教师,而教师的培养则依赖于高等师范院校。师范院校书法专业的培养中,目前还普遍存在重技法训练而轻教学法研究的问题。熟练掌握书法教育理论、书法教学法、书法教学设计,同时,辅以青少年教育心理学的专业知识,把书法专业的培养方案严格纳入师范专业要求范畴。

 

纵观一百多年来的美育历程,我们看到,由民国时期美育倡导者的忽略、反对,到新时期国家从政策、实践上一系列的调整措施,书法艺术在国家美育建设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这中间,其实折射出中国人的汉字自信、书法自信乃至文化自信。提高书法教育质量,加强高等师范院校与书法基础教育的联系,使当代书法服务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伟业,是当代书法教育工作者的共同愿望。

 

 


[1] 冯长春.中国近代音乐思潮研究[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88.

[2] 汤鸿翥.小学书法之心理[J].中华教育界,1933,(1):67.

[3] 夏丏尊.开明书法讲义[J] .开明中学讲义,1932,(2): 3.

[4] 林同华.宗白华全集2 [M] .安徽: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49,143.

[5] 沈尹默.书法论丛[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6] 白谦慎 贺宏亮.社会精英结构的变化对20世纪中国书法的影响[J].艺术学研究,2008,2(00):182-208.

[7]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