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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书法高研班招生简章(2014)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4-06-20
北京大学2014年美术学专业(书法艺术方向)
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招 生 简 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在北京举办美术学专业(书法艺术方向)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即原北京大学书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已连续招生三届)。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为文化行政部门及教育、出版、传媒等部门,培养具备书法专业知识和创作能力,掌握书法艺术发展的动态、趋势和特点,具有较宽知识面以及复合型、应用型知识结构的书法高级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系)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至9月10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人事部门在职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自我书面陈述及相关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申报书等)等材料。⑤报名资格审查表。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试方式:
每位报名考生提交一篇字数在3000字的论文,论文内容须与书法艺术相关,题目自拟;同时提交两幅书法作品的照片(一幅为临帖作品,一幅为创作作品,不必装裱,大小尺幅不限,照片尺寸不小于6寸)邮箱pkushufa2003@163.com
考生必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交考核论文及作品,即论文必须和报名表同时交(寄)到报名处。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每门3学分,10门共30学分):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书法与文化)
书法美学(书法史与书论史)
书法艺术专题(五体书临写与创作)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国学与书法)
艺术考古学研究(文字学与书画鉴定)
比较艺术研究(东亚书法比较)
当代文化艺术专题(书法与诗词曲赋对联)
艺术学专题
中国美术史专题
教学实习(书法创作集训)
2、部分授课师资:
(1)书法界名家:
申万胜(中国书协副主席)
苏士澍(中国书协副主席)
言恭达(中国书协副主席)
吴东民(中国书协副主席)
王家新(中国书协副主席)
陈洪武(中国书协副主席)
张旭光(中国书协理事)
程大利(中国美术出版总社原总编辑)
曾来德(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
胡秋萍(河南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2)北京大学教授:
叶 朗(北大艺术学院名誉院长)
王一川(北大艺术学院院长)
王岳川(北大书法所所长,中国书协理事兼教委会副主任)
张 辛(中国书协理事)
杨 辛(中国书协会员)
张振国(北大书画研究会会长)
丁 宁(北大艺术学院副院长)
向 勇(北大艺术学院副院长)
李 松(北大艺术学院美术学系系主任)
朱青生(北大艺术学院教授)
李爱国(北大艺术学院教授)
翁剑青(北大艺术学院教授)
白 巍(北大艺术学院副教授)
高 译(北大艺术学院副教授)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
2、学费为38000元,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课程费用在收到录取通知3个工作日内全部缴清。开课前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时须立即付费。
户 名:北京大学;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帐 号:0200004509089131151;
用 途:北大书法班+姓名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关于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一)学员自报名北京大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时(以下简称“研修班”),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符合上述学位要求的学员在报名研修班时可向院系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意愿,上述学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须在四年内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全部研修班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北京大学的课程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须在五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艺术学院将安排老师指导。
(四)申请人须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领域做出成绩,在研修班学习期间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中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与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五)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电话:010-58876330,010-62745011;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428室,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www.art.pku.edu.cn;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电话:010-588763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大厦506室,邮编:100080,主页地址http://shufa.pku.edu.cn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4年6月
北京大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
http://www.art.pku.edu.cn/document/201407070859087204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