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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文化的儒家文化内涵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0-01-13
刘跃兵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由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文化以
及以禅宗为代表的佛家文化三家构成,正是这三者构成了中国书法深厚的文化内涵与独特的精神气质,而其中,儒家思想奠定了书法文化的伦理基础,对于书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在传统儒家文化中,非常注重人的道德修养和提升,儒家文化首先是一种伦理文化。在先秦典籍《礼记》的《大学》篇中,儒家修身理论得到了系统而又简明的概括和阐述,《大学》实际上乃是修身之学,其开篇即说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开门见山地提出了《大学》的“三纲领”:“明明德”、“亲民”、“ 止于至善”,这三条,可以说是成年人修身入德所应追求的理想境界和要达到的目标。具体地说就是:大学的道理,在于净化、彰明和发扬自己光明美好的德性;在于用这种德性去感化周围的人们,更新和启蒙人们的观念与德性;在于使人们达到至善的最高境界。如何才能实现这三大纲领,达到德性追求的理想境界呢?《大学》接着提出了八条要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而指出了达到理想境界与实现目标的方法和途径。
在《大学》看来,我们每个人都具有光明、美好、纯洁、善良的道德本质,即“人之初,性本善”,但是,由于在人世间受到后天的污染、熏陶和外在环境的影响,人们往往忽视了内心和精神的修养与完善,以至于湮没了自己的善良本性和美好崇高的德性,因此,我们要加强修养,培育自身的人格品质,以进入美好的道德境界,而首要的任务就是唤醒我们内在美好的本性良知,自己保持和发扬美德,成就君子的光辉形象,这就是“明明德”。但是,这还不够,除了自己不断更新完善之外,还要帮助、鼓励他人进步,通过言传身教来使他人的精神得到净化、纯洁,激励其精神、提高其素质,促进众人的进步与革新,尤其是引导人们努力自新,使他们日新,日新,又日新,这就是“亲(新)民”。但是,身心修养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修养身心的最高目标是“止于至善”,“至善”乃是《大学》三纲领之首。
总之,在儒家文化中,人的道德修养被视为立身处世的头等大事,“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孔子明确提出君子和小人的区分,并把君子视为理想的人格标准,而君子的力量主要来自于人格和内心,是人内心完满和自我修养完善所焕发出的光辉,所以儒家始终把做人放在第一位,修齐治平,以修身为根本,格致诚正,都是修身的方式与手段。
二
儒家非常重视书法,将其列入“六艺”之一,强调“书以载道”。在儒家看来,书法的形式与内容是统一的,前者为书,后者为道,书以载道,而不能背道。因此,儒家赋予书法以教化的重任,从而形成了悠远深厚的书教传统,尤其是在书法艺术的评价标准上强调“书如其人”,强调书品与人品的统一,也就是“艺”与“德”、“美”与“善”的结合与统一。
书法艺术必须把人品放在首位,把人格修养作为立艺之本,只有树立起光明正大的人格,才能担当起以艺弘道的重任。书法艺术的表现性很强,它以表现人的情志、怀抱、才性、寄托为主旨。君子风范是书家的理想人格,书法以仁义道德为核心价值观念,以文质彬彬、美善统一为最高目标,于是形成了“书如其人”的强调书品与人品统一的悠久传统,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之下,对书法的品鉴往往成为书家本人品德和修养的伦理甄别和道德评判。
汉代扬雄在《法言·问神》云:“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所以动情乎!”柳公权发展了这一思想,他的“心正则笔正”的名言,以新的命题将人格、伦理与书法紧密地联系起来。后来,明代项穆在《书法雅言·心相》中说得更为充分:“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书之心,主张布算,想象化载,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彩,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试以人品喻之:宰辅则贵有爱君容贤之心,正直忠厚之相;将帅则贵有尽忠立节之心,智勇万金之相;谏议则贵有正道格君之心,謇谔不阿之相;隐士则贵有乐善无闷之心,遗世仙举之相。由此例推,儒行也,才子也,佳人也,僧道也,莫不有本来之心,合宜之相者。所谓有诸中,必形诸外,观其相,可识其心。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余今曰:人正则书正。心为人之帅,心正则人正矣。笔为书之充,笔正则事正矣。人由心正,书由笔正,即《诗》云‘思无邪’,《礼》云‘毋不敬’,书法大旨,一语概之矣。”在这里,柳公权把书法与道德和人格联系起来,试图从主体的角度说明书法之美的根源,是很有价值的。的确,书法和人品性情有很大的内在关联,它会表现出人的精神意气、情感意志,因此,书法美能反映和折射人格美。
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的论述更为精彩:“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心不若人,而欲书之过人,其勤而无所也宜矣。”“写字者,写志也。故张长史授颜鲁公曰:‘非志士高人,讵可与言要妙?”“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右军《兰亭序》言:‘因寄所托’、‘取诸怀抱’,似亦隐寓书旨。”“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此外,朱和羹在《临池心解》也说:“学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落楮外。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风节著者,代不乏人,论世者,慕其人,益重其书,书人遂并不朽于千古。”
在古代文论家和书论家看来,书品高贵在人品高,而高洁的人品正是贯注儒家理想的君子、圣贤的形象。这种书以人贵、书以人传的现象在书法史上最典型的代表是唐代的颜真卿,颜体是儒家书法的杰出典范。他为人正直忠烈,人品为人所敬仰,所以他的作品千秋万代流传。而像蔡京、秦桧、严嵩等大奸臣,人品恶劣,虽然书法亦甚精妙,但却遭到后人的唾弃,以至于湮没不闻了。只要一个人在政治立场上大节有亏,道德修养上大恶不赦,那么,他的字写得再好,也是一钱不值的。在书法史上,这种书以人传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三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之下,古代书论“书如其人”观念把书品归结为人品,道德标准和政治立场压倒了艺术的标准,善的要求凌驾于美的要求之上,书法艺术便容易成为道德的附庸,失去其自身独立的艺术和审美价值,其不妥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强调“修身为本”和“书如其人”的观念,进而强调书品与人品的统一,对提高艺术家的道德修养进而提高书法创作的水平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当代社会尤其具有某种现实针对性。
首先,自古至今,书法乃是君子之艺,修身乃为君子之本,欲从事书法,必须先修炼成君子的人格,包括“仁”、“敬”、“孝”、“慈”、“信”等美好的品质,正所谓“有斐君子,赫兮喧兮”、“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古代诗论家论诗时说,功夫在诗外,同样的道理,对于学书之人,功夫也在书外,作书先做人,只有养成高尚脱俗的人格与人品,才能在书法作品体现出与之相应的精神气质与境界,书法的精粹在于人格力量的笔墨呈现。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中说,“人品既高矣,气韵不得不高。”可见,作为书画作品的第一要义的“气韵”不是人为创造出来的,而是人的天性和品质的自然显现,在气韵的高低尊卑之中,“君子小人见矣”。 清代大诗论家叶燮强调诗品与人品的统一,认为诗人的“胸襟”决定其诗歌的“面目”,其实书法何尝不是如此?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沉痛悼念在安史之乱中殉国的兄长颜杲卿和侄子季明,倾注了满腔悲愤之情,笔势波澜起伏、如泣如诉,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他的《争座位帖》斥责奸邪小人,顿挫、郁屈、激昂、慷慨、忠义之气愤发,也被赞为行书中的瑰宝。这两件书法杰作,便是书论家主张的“作字先做人”的最好的例证。因此,书家自我的道德修养和提升对于书法创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王岳川先生曾概括出当今书法的几个特点:(1)尚俗;(2)强调书法与人品的分裂;(3)强调非经典;(4)强调技法和装饰性;(5)走向世俗化。其实,这其中三条都与书法家忽视自身的道德修养有关。为了避免陷入这些误区,促进书法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重新发现、思考和提倡儒家的书品人品统一观。
其次,书法创作作为审美创造活动,需要在“虚静”的特殊状态中进行,而这种超越世俗功利的现实世界的特殊状态与审美心胸的培育,也离不开平时以善为目标的身心修养。郭熙在《林泉高致》中说道:“庄子说画史解衣般礴,此真得画家之法。人须养得胸中宽快,意思悦适,如所谓易直子谅,油然之心生,则人之笑啼情状,物之尖斜偃侧,自然布列于心中,不觉见之于笔下。”这里说的“胸中宽快,意思悦适”就是一种平和通达的审美心境,这对于书法创作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在郭熙看来,画家作画看似易事,其实要经过画家平素艰苦的修养之功,画家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一个“养”字,书法创作也是一样的道理。很难想象,品行不高的市侩小人能够进入这种和悦超逸的审美状态和境界。“欲作书,先散怀抱”,若斤斤计较于名利,纯粹为了赚钱或者获奖而下笔,便与书法艺术的最初宗旨完全背道而驰了。而这些现象在当今社会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是非常严重的,很多所谓的“书法家”都梦想一夜成名,期待他的书法作品卖出好价钱。可以说,当今的书法的美丽精神正在消逝!其实,书法是一门精神性很强的艺术,它是为了人自身的完美和全面发展而创造的,书法的实用功能虽然已经退化,但其审美功能和精神陶冶功能却在提高。儒家的涵养心性学说主张培育君子的理想人格和“依仁游艺”的审美悦乐精神和气象,这对于把当今有些书家从功利主义的非审美态度的桎梏中解救出来具有重要的启示。
总之,儒家以修身为本的思想强调君子人格的建构和审美精神的涵养,这对当今社会那些“溺于物”,对功名利禄的欲望无限膨胀的人来说,无疑具有清热、解毒、醒脑的重要功效。书法是一门反映人心、人性的高雅脱俗的精神性艺术,书法本身乃是君子之艺,从书法中可以看到书法家的道德情操、君子之风和人格之美。因此,书品必然成为人品的反映,而人品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书法作品的高下优劣,书家人格之美也构成了书法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书者首先必须搞好自我的品德修养,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在这个基础上,勤学苦练,熟练掌握书法的各种技法,再增强文化修养,不断探索加以创新,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创造出具有上乘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来。可以说,修养身心构成了书法创作的一个必要条件。尤其是在当代书法界,在普遍浮躁的社会风气和商业大潮的影响下,存在着许多不正之风,比如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等不良心态,书法已不再是君子陶养精神的高雅艺术,而早已沦落为获取功名利禄的工具和手段,这严重影响书法艺术生态的良性发展。在这种境况下,重新倡导以修身为本的儒家伦理思想和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岳川著:《大学中庸讲演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2]王岳川著:《书法文化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3]金开诚、王岳川主编:《中国书法文化大观》,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4]金开诚著:《书法艺术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5]叶 朗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6]彭吉象主编:《中国艺术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7]何炳武著:《书法与中国文化》,三秦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