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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川 | 王羲之书法理论与魏晋美学觉醒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4-04-09
王羲之书法理论与魏晋美学觉醒
王岳川
汉魏以降,中国书法创作进入人的觉醒、精神觉醒、书法美学觉醒时代。这一时期,书法理论思想逐渐成熟,理论和书法创作时间互动,成为书法大家的自觉行为。中国书论著作层出不穷,从各个方面阐释着日益成熟的书法创作。比较重要的书论著作有:赵壹《非草书》、蔡邕的《篆势》、《笔赋》、《笔论》、《九势》,卫恒《四体书势》等。
东晋时,书家理论总结书法美学,人们从书法与人格个性、书法与自然精神中走出来,更精准地进入书法内在规律的审美描述,探讨用笔、结体、章法、表现形式、技巧规律等,这个时期,人的主观意志与书法的关系成为进入书法世界的重要门径,相关论著多了起来,其观点朝书法美学纵深发展。诸如:传世王羲之“书论”有:《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书论》、《笔势论》、《用笔赋》、《记白云先生书诀》等,曾载于唐·张彦远《法书要录》、韦续《墨薮》,宋·朱长文《墨池编》、陈思《书苑菁华》,明·汪挺《书法粹言》,清·冯武《书法正传》等,显示出其书论的重要维度和受重视的程度。王羲之书论中最明显的特征是对人的空前重视,强调书法创作中的生命表现与个性特征,注重创作心态的“意在笔前”,推动了审美风尚中的文人“尚意”书风形成。
尽管这些传为东晋王羲之的书论未必完全真实,据考证或多或少为南朝或唐人所作。但在中国书法理论史上,这些书论被认为是羲之书法理论而被尊为经典,影响力不可小觑。仔细考察,这些思想和王羲之的美学思想书论精神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根据“释古”原理,我们在研究王羲之书法美学和书法理论的时候,这些书论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和阐释价值,使我们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从中辨析出王羲之与书法创作一脉相承的理论精神,而不能一刀切“疑古”式地一笔抹杀。
大体上说,王羲之书法理论有以下六个方面美学建树。
王羲之书论非常重视书写者精神与书法意象的关系。王羲之《书论》(载于朱长文《墨池编》等书),重点强调:“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攲有侧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凡作一字,或类篆籀,或似鹄头;或如散隶,或八分;或如虫食木叶,或如水中蝌蚪;或如壮士佩剑,或似妇女纤丽”。就是说,书法首先要会用笔,有偃有仰,有攲有侧有斜,或大或小,或长或短。“大凡写一字,或类似篆籀,或类似鹄头;或有如散隶,或近似八分”。《书论》又说:“下笔不用急,故须迟,何也?笔是将军,故须迟重。”为何把笔比作战场上的将军?是因为二者有相似之处。将军关系到战争胜败,国之存亡。写书法笔落纸便成字的生命,不可修改。因此,书者下笔,犹如布阵,审时度势,谨慎大胆,才能战无不胜。
在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说点章》,注重点画意象之美,用诸多比喻更显形象生动:“夫著点皆磊磊似大石之当衙,或如蹲鸱,或如科斗,或如瓜瓣,或如栗子,存若鹗口,尖如鼠屎。如斯之类,各禀其仪。”《笔势论十二章·处戈章)论“戈法”,强调:“落竿峨峨,如长松之倚溪谷,似欲倒也,复似百钧之弩初张。处其戈意,妙理难穷,放似弓张箭发,收似虎斗龙跃,直如临谷之劲松,曲类悬钩之钓水,棱层切于云汉,倒载陨于山崖,天门腾而地户跃,四海谧而五岳封”。可以看到,王羲之的哲学思想已经从外部宇宙回归个体的内在体验,其书论表现为由宇宙本体论向人精神本体论的转换,使得书法书写者不再只是描摹自然,而是独与天地往来的审美创作者。
晋王羲之《十七帖》(上野本)局部 姜西溟藏
重视书品与人品人格的深刻内在关系,将书法看成是人的精神气质、人生审美修为的外化结果。中国书法理论有两种不同关照书法的视角,一是“自然物象论”,从“天人合一”角度看艺术与自然的关系——用自然美来比喻书法美的中的丰厚的审美意绪和形态。二是“人格象征论”,继承了中国美学“比德说”——从书品与人品的关系,透过人格之高看书法之美,甚至以人的精神境界的高低来阐释书法审美境界。将书法的字法、笔法、章法、墨法,看作是一个完美的生命体,整体赋予筋、骨、血、肉的生命含义,进而在书法审美风格上凸显人的精神和情感,使书法的笔墨线条上赋予了人格魅力和生命的光辉。
刘义庆《世说新语》赞美王羲之人格为“飘若游云,矫如惊龙”。其后的书论家用这八个字形容王羲之的书法雄健遒美,自然平和,将王羲之书法和人格统一起来加以体认。文学上有“文如其人”,书法上有“书如其人”,都意在说明文章和书法同作者人格精神、胸怀心灵、气质特征、思想立场有着紧密的联系。一个人的作品并非与作者毫无相干,相反,从其作品中可以看到其世界观、审美观、价值观的凝聚。从王羲之“坦腹东床”“羲之书扇”“誓墓辞官”等可以看到他率直天性、精神超迈的人格自由之美。从王羲之《兰亭序》《丧乱帖》《十七帖》等中,可以感受到王羲之人格投注的书法所追求的洒脱率真、自然出尘,简约遒美的审美风格,这种自由精神独立人格之美和委婉含蓄、中和大美的书法相契合,感动并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书法家和书论家。
西汉扬雄认为“书为心画”,将文字书法看作是书家心灵的曲线——精神意识、德行人品的呈现。北宋朱长文《续书断》认为,书法品味高下与人的品格修养相关:“鲁公可谓忠烈之臣也,……其发于笔翰,则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扬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元赵孟頫《松雪斋书论》中强调:“右军人品甚高,故书入神品。奴隶小夫,乳臭之子,朝学执笔,暮已自夸其能。薄俗可鄙,可鄙。”元代学者郝经在《陵川集》评点历代书法家:“斯(李斯)刻薄寡恩之人,故其书如屈铁琢玉,瘦劲无情,其法精尽,后世不可及。繇(钟繇)沉鸷威重人也,故其书劲利方重,如画剑累鼎,斩绝深险……羲之正直有识鉴,风度高远,观其遗殷浩及道子诸人书……其书法韵胜道婉,出奇入神、不失其正,高风绝迹,貌不可及,为古今第一。其后,颜鲁公以忠义大节,极古今之正,援篆入楷;苏东坡以雄文大笔,极古今之变,以楷用隶,于是书法备极无余蕴矣。盖皆以人品为本,其书法即其心法也”。
明代项穆《书法雅言》强调:“夫人灵于万物,心生于百骸。故心之所发,蕴之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人心不同,诚如其面,由中发外,书亦云然”。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认为:“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书法呈现的是人的精神深度和高度,书家有多少学问,有多少才华,有多高远的志向,大都能在书法作品当中呈现出来。这一看法,空前凸显了书法与人品深刻的本体论关系。王羲之书品和人品高度统一,潇洒超逸,精妙绝伦。李白《王右军》称赞王羲之说:“右军本清真,潇洒出风尘……扫素写道经,笔精妙入神。”唐太宗李世民评价王羲之性格是“以骨鲠称”,正直不阿,尽显魏晋文人的审美风骨和浩然正气。体现在书法上则是“尽善尽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足见唐太宗仰慕王羲之是书品与人品并重。
强调书法笔阵论,将书法和军事战争加以横向比较。最早的著作有王羲之老师卫夫人的《笔阵图》。《笔阵图》将书法与军事布阵联系起来,凸显了书法书写过程的严肃性和紧张度,触及到几个层面的问题。首先谈用笔,然后谈毛笔的材料问题,如:“笔要取崇山绝仞中兔毫,八九月收之,其笔头长一寸,管长五寸,锋齐腰强者。其砚取前涸新石,润涩相兼,浮津耀墨者。其墨取庐山之松烟,代郡之鹿角胶,十年以上,强如石者为之。纸取东阳鱼卵,虚柔滑净者”等;谈执笔,“凡学书者,先学执笔”。这里既有书法的本质论,又有书法的材料论、创作论,还有评鉴论;然后谈教育论:“下笔点画波撇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初学先大书,不得从小。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善于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种力是书家心理内在之力的身体表达,而不是莽夫的身体蛮力。这无疑形象化地表达了中国书法从实用书写到艺术书写的本质区别。卫夫人这种较唐代而言更为感性的书法论,在书法教育史上仍有其历史意义。
王羲之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进一步认为:“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稍也,墨者銮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飏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兵无常阵,书无常势。以征战喻书。王羲之在《笔势论十二章并序·创临章》将书法比喻为战争,有些文字与前文类同:“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墨者,兵甲也。……点画者,磊落也。戈旆者,斩斫也。放纵者,快利也。着笔者,调和也。头角者,蹙捺也。始书之时不可尽其形势,一遍正脚手,二遍少得形势,三遍微微似本,四遍加其遒润,五遍兼加抽拔,如其生涩,不可便休,两行三行,创临惟取滑健,不得计其遍数也”。这意味着,书写者必须具有装备、工事、谋略、士兵之素质、将帅之才能。对书写主体性的超越性、高迈性提出了很高的审美要求。书家在创作时,必须高扬主体创作的精神,重视“心意”、“本领”、“谋略”,用心意操纵“兵法”,才能大获成功。
晋王羲之《孔侍中帖》(唐摹本)局部 纸本 行书 26.9cm×23.4cm 日本东京前田育德会藏
王羲之将书法和人的主观意志精神相和谐,把主观意志“心意”放在首位,提升书法的哲学高度。王羲之《书论》:“夫书者,玄妙之伎,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强调书法是深奥微妙的技艺,如果不是学识渊博通达且有大志之人,是学不到手的。书法艺术是人的心灵精神的折射,汉代扬雄的“书为心画”说,赵壹“书之好丑在心与手”说,蔡邕“书者散也”说,钟繇“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说,卫夫人书法“骨、肉、筋”生命说,王羲之“字居心后,意在笔前”之“心意”之说,意在强调书法艺术具有鲜明的人的精神特质。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譬成章》:“莫以字小易而忙行笔势,莫以字大难而慢展豪头,如是则筋骨不等,生死相混,傥一点失所若美人之病一目,一画失节如壮士之折一肱”。书法须“点画之间皆有意,”只有意才构成书法艺术表现的内在原则。王羲之的书法体现了晋人尚意重“韵”尚“意”的书风,“意”指书家的心性情感对于书法创作的重要性,正如梁·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一文亦提到:“以言发意,则应言而意新;手随意运,笔与手会,故意得谐”。王羲之认为,书法之“意”体现为人的精神性,这种精神超越性必须融入笔墨之中才能成为完美呈现出来。
晋王羲之《丧乱帖》(唐摹本) 白麻纸 行书 28.7cm×32.7cm 日本皇室宫内
五 形式结构 笔势奥秘
在形式美上对用笔、结构和布局等书法技巧的规律加以阐明。王羲之《笔势论》共十二章,分别阐述创临、启心、视形、说点、处戈、健壮、教悟、观形、开要、节制、察论、譬成,涉及到书法笔法,结构、章法等各个方面。在书法微观方面,重视用笔技法、笔势技巧的奥妙揭示——藏锋、侧笔、押笔、结笔、憩笔、息笔、蹙笔、战笔、厥笔、带笔、翻笔、叠笔、起笔、打笔等。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夫欲书者,先乾研黑,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不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每作一波,常三过折,每作一竖,常隐锋而为之,每作一横,如列阵之排云,每作一戈,如百钧之弩发,每作一点,如高峰之坠石,每作一勾,屈折如钢钩,每作一牵,如万岁之枯藤,每作一放纵,如足行之趣骤。”详细论述了波、竖、横、勾等等笔画的不同审美要求。
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进一步认为:“草书亦复须篆势、八分、古隶相杂,亦不得急令墨不入纸。若急作,意思浅薄,而笔即直过。……夫书先须引八分章草入隶字中,发人意气,若直取俗字,则不能先发”。强调草书难度最大,用笔必须八面出锋,笔法丰富,引入篆书、八分,古隶书的笔法相杂,线条充满多样复杂的审美意味,不能浅薄直过,味同嚼蜡。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视形章第三》:“视形象体变貌犹同逐势,瞻颜高低有趣,分均点画,远近相须;播布研精,调和笔墨,锋纤往来,疏密相附,铁点银钩,方圆周整,起笔下笔,忖度寻思,……务以平稳为本分,间布白上下,齐平均,其体制大小尤难,大字促之贵小,小字宽之贵大,自然宽狭,得所不失”。其实,王羲之老师卫夫人《笔阵图》中也论述过用笔之法:“凡学书字,先学执笔,若真书,去笔头二寸一分,若行草书,去笔头三寸一分,执之。下笔点画波撇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初学先大书,不得从小”。这些看法一以贯之,颇为深刻。
六 引领书风 中和大美
王羲之重视对审美风尚的总结与引导。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认为:“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把笔抵锋,肇乎本性。刀圆则润,势疾则涩;紧则劲,险则峻;内贵盈,外贵虚;起不孤,伏不寡;回仰非近,背接非远;望之惟逸,发之惟静。敬兹法也,书妙尽矣。”这和蔡邕《九势》所言“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相互呼应。王羲之的书论富于哲理思辨,如对内外、盈虚、大小、疏密、长短、缓急、强弱等等对立统一的辩证审美关系,都有精要的阐述。
王羲之《自论书》以“意”论书,对自己评价比较中肯:“吾书比之钟、张,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张精熟过人,临池学书,池水尽墨。若吾耽之若此,未必谢之。后达解者,知其评之不虚。吾尽心精作亦久,寻诸旧书,惟钟、张故为绝伦。其余为是小佳,不足在意。去此二贤,仆书次之。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可谓圣者自省,夫子自道。
这一段话在审美风尚上体现了王羲之书论从魏晋尚“气”转向“尚意”的轨迹。王羲之认为:钟繇、张芝书法之所以“绝伦”,其奥秘在于他们书法中有“意”在其中。“其余为是小佳”,其他书法家不能成为大家的原因在于“不足在意”——“意”在其书法中没有呈现展示出来。因此,只有“意”转深转幽,让点画结构章法都染上鲜活的生命意趣,书法作品才会具有人性的光辉,并传达出语言难以表达的奥妙之处。
可以说,王羲之书圣地位之所以历经千年而不衰,其奥妙在于,他的书法美学思想核心“中和美”暗合着中国人精神世界和审美意味,故而成为中国书法美学的范式和标杆。在中国美学中,“中和”之“中”就是不偏不倚,重分寸,既不过,也无不及;“和”即阴阳谐调,差异互补,相反相成。“中”则“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和”则神气生动,神韵俱得。中和即要“秾纤合度,修短中和”。中和美是古代文艺创作的重要法则,历来的书论家总是将符合“中和美”的作品奉为极致珍品。
中国书论关于“中和美”的思想,是以古代朴素辩证法观点为基础的。它在《易经》里表现得较为明晰,突出地反映在卦象的排列组合中。将“中和”思想运用于文艺评论则始于孔子。这是儒家哲学的“中庸”观念在文学上的反映。中和之美指的是一种内部和谐的温柔敦厚型的特定艺术风格,即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温柔敦厚,诗教也”,“发乎情,止乎礼义”等。古代哲学对宇宙万物常以阴阳刚柔为论,而书法刚柔之美的书法实践始于王羲之。阳刚即壮美,包括雄浑、豪放、壮丽等风格,在笔法上表现为外拓、爽利、雄伟,在情感上表现为自由奔放。阴柔即柔美,包笔法表现为内擫、和雅、潇洒等美学风格,在书法作品感情上表现为含蓄、内敛、绵密。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是古代书法美学著作中两个重要的审美范畴,同一书法家的作品也可呈现刚柔不同的风格。在王羲之笔下,阳刚美与阴柔美没有高下、文野之分,各具特色,各有千秋。阳刚见魄力,阴柔出神韵,最终表现为中和之美。
就书法美学而言,“中和美”是中国书法境界高迈的基本特征,更是王羲之主动追求的书法境界。书法精简为黑之线条和白之素纸,其黑白二色穷极了线条的变化和章法的变化,暗合中国哲学的最高精神“万物归一”、“一为道也”。王羲之书法美学的“中和美”,要求书法动静、刚柔、雄秀、浓淡诸对立面的互补协调,形成“不激不厉,风规自远”的典雅书风。“中和”既是王羲之书法出发点和哲学宗旨,也是其书法美学核心。王羲之书法的“内擫”笔法,说明要既不离法度又不板结,既不过分又无不及。这种“中和”之美要努力达到“尽善尽美”的通途,唯有“当无者尽无,当有者尽有”时,才能显出中和美的魅力。
王羲之的“尚意”美学理论具有时代的新眼光和新境界,他的书法理论总体精神在于坚定地追求生命之“意”的表现。他善于将魏晋玄学美学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点化成为自己的书法美学思想,把“玄而又玄”的玄学清谈中合理的美学精神运用到书法创作和评价中,发展并丰富了中国书法美学理论。
晋王羲之《兰亭序》(神龙本) 纸本 行书 24.5cm×69.9cm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发表于2023年8月《美术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