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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等书法教育中国学素养的培育问题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4-02-24



试论高等书法教育中国学素养的培育问题

 

梁 继




 
         内容摘要:书法不仅是笔墨技巧的表现,更是书家综合素养的体现。从古至今,在对书家作品的评价问题上,人们总会将书法书家的学问修养联系起来。在当前的高等书法教育中,受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师国学修养、展厅效应引起的书法审美价值取向的偏离等因素的影响,国学素养的培育存在诸多缺失。因此,相对应的,从学科建设、考试制度、教师国学修养、书法的审美价值取向的引导等方面加强国学素养的培育十分必要。
 
        关键词:高等书法教育 国学素养 培育
   
        “国学”一词是相对于“西学”一词而出现的,它产生于西学东渐、文化转型的历史时期。目前学术界并未对国学有明确的定义。普遍说法如邓实在1906年撰文说:“国学者何?一国所有之学也。有地而人生其上,因以成国焉,有其国者有其学。学也者,学其一国之学以为国用,而自治其一国也。”[1]邓实的国学概念很广泛,主要强调了国学的经世致用。现在一般提到的国学,是指以先秦经典及诸子学为根基,涵盖了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和同时期的汉赋、六朝骈文、唐宋诗词、元曲与明清小说并历代史学等一套特有而完整的文化、学术体系。因此,广义上,中国古代和现代的文化和学术,包括中国古代历史、思想、哲学、地理、政治、经济乃至书画、音乐、易学、术数、医学、星相、建筑等都是国学所涉及的范畴。
        就大概念而言,书法显然属于国学范畴,国学素养显然也包括了书法的素养。然在此仍然提出高等书法教育中国学素养培育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目前高等书法教育中书法之外的国学相关知识,尤其是文史哲知识的缺失而提出的。意在强调书法之外,更要加强对文史哲等传统国学知识的学习、领悟和运用的能力,以提高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

   一、国学素养在高等书法教育中重要性问题的探讨
  前面我们已经强调,在高等书法教育中国学素养的培育,主要是加强书法以外的文史哲等综合素养的培育,或者广义地说是传统文化素养的培育。
  在中国,书法教育起源很早,西周时期所言 “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其中的“书”,即为识字与写字。至嬴政统一六国之后,开始统一六国文字,从中央到地方,皆以李斯“玉箸篆”为法则。至汉初,“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书或不正,辄举劾之”。[2]从书法的历史发展这一角度来考察,古代各朝各代的文教政策,尤其是科举,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的发展。就书家个体而言,从古到今,任何一位能存名于史的书家,都不是脱离于传统文化修养而单独存在的。在书法之外,他们均是学养有素的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等等。
     从先秦到清代,古代学校的教育内容大部分为经、诗、书等,“论人才能,先文而后墨”。文与书总是紧密结合的,而且书是从属于文存在的。赵壹说:“夫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博学馀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2]赵壹对流行于其时的草书的评判,现在看来确乎有失客观之处。但赵壹的观点并不是一个人的独出心裁,而是有较大的代表性。赵壹所言“博学馀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这句话,代表了当时上层群体对游手于书者的博学要求。在赵壹一类人看来,书法是学问的延伸,只有博学的人的书法才能达到“后世慕焉”。
  赵壹的博学之后而游艺的观点在古代不是孤立的。传王羲之《书论》中有言:“夫书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3]“通人志士”自然包含了书家学问修养方面的要求。
  到了宋代,人们对书家的学术修养的要求十分明确。黄庭坚更是将书家的学术修养作为衡量书家水平高下的重要标准之一。他在评价苏轼的书法作品时说:“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间,此所以它人终莫能及尔。”[4]在黄庭坚看来,苏轼的书法作品中蕴含书卷气,因此其书法自然他人不及。黄庭坚的这种观点在他的很多题跋中有所体现。如,“学书要需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自胜李西台、林和靖矣。”[5]我们无需在此论证黄庭坚所主张的“圣哲之学”和“学问文章之气”在书法作品中是如何体现的,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作为当时有重要影响的书家,他所提出的观点代表了当时很大一部分人的审美观念。这种审美观念对后代书家评判书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胸中有书,下笔自然不俗。坡诗云:‘下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斯言良是。”[6]“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7]“梁山舟答张芑堂书,谓学书有三要“天分第一、多见次之、多写又次之。……而余增之以二要,一要品高。品高则下笔妍雅,不落尘俗;一要学富,胸罗万有,书卷气自然溢于行间。古之大家,莫不备此,断未有胸无点墨而能超轶等论者也。”[8]“学书尤贵多读书,读书多则下笔自雅。故自古来学问家虽不善书,而其书有书卷气。”[9]等等。
  古人对书家不独有学问修养上的要求,更延伸到了对书家人品的要求。朱和羹说:“书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露楮外。”[10]在古人看来,书家的学问和人品对其书法的格调有着重要的影响。古人以学问修养界定书家书法的内涵,实际上,这些学问修养就是我们时下所主张的国学素养,虽古今悬隔,但二者在内涵上是一致的。
  如果说在古代,书写是再平常不过的日常行为,书法虽然有其艺术价值,但还是以体现实用价值为主要。在当代,书法的实用价值表现的越来越弱,而其艺术价值则表现的越来越明显。当书法走向专业的时候,这种艺术价值的要求则表现的更为突出。此时的书法,在技术纯熟的基础上,要想达到更高的境界,表现出更为深刻的艺术价值,国学修养则不可或缺。
  1963年,中国美术学院(原浙江美术学院)开办书法专业。当时基本的课程安排是:陆维钊和朱家济两位先生教授书法、书史、书论;诸乐三和方介堪先生教授篆刻及史论;沙孟海先生教授文字学、印学;陆维钊先生教授古代汉语言文学;朱家济先生教授写作。从当时的课程安排来看,中国美术学院书法专业在注重专业训练的同时,也十分重视传统文化等国学素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陆维钊先生为了加强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能力,还要求学生选读四书五经,并要求每周必须作文一篇,古文辞与语体文隔周轮换,由朱家济先生和章祖安先生批改。我们可以想见,这种专业训练和国学素养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对当时学生一生所产生的影响。
  1979年,中国美术学院又开展书法研究生教育,招收了五名研究生。在研究生的培养上,更加重视国学素养问题。沙孟海先生在给刘江先生的信中,就当时五位研究生的培养,反复谈到学问修养的重要性和加强学术修养的途径和方法:“必须有一门学问作基础,或是文学,或是哲理,或是史事传记,或是金石考古,……当前书法界主张不一,无所折中,但如启功先生有学问基础,一致推崇,颠扑不破。回顾二十年代、三十年代上海滩上轰动一时的人,技法上未始不好,后来声名寂然,便是缺少学问基础之故。这点我们要注意。……学问是终身之事。学校规定研究时间只短短两年,希望在此两年中打好坚实基础。一方面多看多写,充分了解字体书体原委变迁,博取约守,丰富自己的创作源泉。另一方面还必须及早学会阅读古书能力,查考古书能力。……凡百学问,贵在‘转益多师’。各位研究学习,第一要虚心,我们几个人多少有一日之长,趁现在集处一堂,可以共同研讨,同学之间也各有短长,可以互相切磋。第二要有大志,常言道‘抗志希古’(古是指古人的长处),各位不但要赶上老一辈,胜过老一辈,还要与古代名家争先后。”[11]
  早期的中国美术学院在对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上,重视国学修养的培育显而易见。这种重国学的培育模式显然与潘天寿、陆维钊、沙孟海、诸乐三、朱家济等先生本身就具备深厚的国学修养和他们重视国学修养的教学理念有关。
  目前的高等书法教育,已经形成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教育及博士后研究的一整套培养模式。开办书法专业的学校和院所也达到了数十家,每个学校也都形成了各自的办学特色。虽然各个学校的办学特色各有不同,但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培养书法专业人才。从古代对书家的学问修养的要求及浙美早期的重视国学的办学经验来看,国学素养对于从事书法专业学习和研究的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也可以确定,高等书法教育必须加强国学素养的培育。

  二、国学素养培育在高等书法教育中的缺失
  目前,开办书法专业的学校和院所已经达到数十家,而且在办学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以几个有代表性的学校为例:“中国美术学院重传统、重基础、重实践。在创办书法本科之初,即开设了书法、书史、书论、篆刻及其史论、文字学、印学、写作、国画等课程。在目前的课程体系中‘临摹占了课程的三分之二’。首都师范大学把书法置于大文化背景之下,强调书法的文化品性。……欧阳中石先生提出‘书面文心’的学术主张,认为‘书是重要的一面,但是,它的背后更重要,……它后面出现的是我们的文化思想。’吉林大学专门培养书法文献与书法史方向研究生,注重学术,注重学生研究方法的训练。中央美术学院提倡创作,提倡书画印结合。浙江大学强调书法的学科特性,强调书法专业本科、硕士、博士的教学有一个清晰的分工和定位,并寻求相互之间的合理衔接。南京艺术学院突出学生的知识面和艺术素质的结合,强调学生要有独立的思维能力。山东大学强调国学、传统学问对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聊城大学专门开设了书法教学法、书法教育学、教育实习(见习)等课程,把目标定位在专业书法教师的培养上。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增设书法装饰艺术专业,强调书法的应用功能,探索书法艺术与现代社会生活的结合。”[12]在上述学校中,虽然也强调传统文化的训练,但在国学素养的培育上均存在缺失。这些学校或者在课程设置上少有涉及国学的内容,或者在国学应用能力的训练环节上还未能深入。如陆维钊先生要求学生选读四书五经,而且每周作古文辞或语体文一篇文章的国学素养的培训已经不复存在。沙孟海先生所说书法研究必须以一门学问做基础的情况,也不是很乐观。甚至也可以说,能有一门学问作基础的书家和书法研究者,也是寥寥可数了。
  考察当前高等书法教育中国学素养培育的缺失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专业设置和专业经验积累存在欠缺。从专业设置的角度看,书法专业在艺术界、在学术界,甚至在举办学校的地位不是太高。在开办书法专业的学校中,除中国美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等少数高校以外,书法专业处于严重的弱势地位。另外,目前高校的书法专业多依附于其他学科。有的学校把书法置于美术学范畴,有的把书法放在中国古代文献之下,有的在汉语言文字学中设置书法专业,有的把书法归属于历史学。这种专业归属的混乱状况,致使高等书法教育很容易忽视对专业学生国学素养的培育,至少这种培育不会是普及的和规范的;从专业经验积累的角度看,如果从1963年,中国美术学院开办书法专业算起,书法专业的开办已经有近五十年的历史。1979年,中国美术学院开展书法研究生教育,书法研究生教育也有了三十余年的历史。1993年,首都师范大学设立书法博士点,开展书法专业博士教育也经历了十七年。就单纯的数字来看,书法专业办学也算历史悠久了。但实际问题是,中国美术学院1963年开始只招了两届本科生,这之后直到1979年,书法专业办学出于空白期。中国美术学院的书法专业研究生教育也有相类似的情况。目前办学院校虽然不少,也有各自的办学特色,但很难说在书法专业教学上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此,国学素养培育的缺失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第二,师资的问题。各个高校和院所设立书法专业,主要是依据各个单位现有的师资情况开办的。而书法专业课程的设置也是依据师资的擅长设立的,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对教学、学科建设都有着直接影响。丛文俊先生对目前从事书法专业教学的教师有过客观的分析,他指出,目前的书法专业教师“大概的估计是‘半路出家’的教师多,受过本科、研究生系统专业教育者少,与大学书法专业教育时日尚短,而实际需求大有关;从事书写创作的教师多,能兼为研究者少,有社会需要与风气的反馈的影响在内;在从事书法研究的人群当中,致力于鉴赏、评论、学习经验、通俗性阐释、美学者多,搞纯学术基础研究者少,这也和社会效应有关;在从事基础研究的人群当中,偏好于书法史者多,能博精于史、理论、古代书法文献者少。如果考虑到书法艺术的特殊性,数千年的漫长历史和丰厚积累,对传统文化之极强的依附性,三分之二以上的研究课题需要借助于文史哲等国学多种学科的知识与方法,那么现有教师队伍的学术欠缺,以及学科建设的困难,均已不言自明。”而且“一个没有国学根底的教师,多半会本能地疏远历史,而去赶风潮、亲近西学,很难会客观地考察学科建设需要什么。”[13]教师国学基础的薄弱,势必也会导致他们在书法教学中,在对专业学生国学素养培育的问题上出现缺失。
  第三,受展厅效应的影响,当前书法审美价值取向存在误区。自从八十年代初期全国第一届书法篆刻展览举办以来,在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书协先后主办了全国书法展、兰亭展、中青展、新人展、篆刻展、刻字展、青年展、楹联展,还举办了多次正书展、行书展、草书展、隶书展、篆书展、扇面展、妇女展、大字展、小品展以及名目繁多的各种主题展、商业展。再加上各省市书协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种书法展览,可以说不计其数。书法也越来越进入了展厅时代。我们看近二十年的展览,从面貌上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喜人场面,“魏碑热”、“简书热”、“小楷热”、“书谱热”、“手札热”、“王铎热”、“米芾热”、“二王热”的依次涌现,“中原书风”、“辽海行草”、“广西现象”的华丽登场,“学院派”、“性灵派”、“流行书风”、“智性书写”等书法流派的创立,也确实丰富了书法创作。客观地说,展览对书法的传播意义巨大,书法在今天能为更多的人所认同,展览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展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书法人才。由展览所衍生出来的巨大利益,促使全国大部分的专业书家和书法爱好者对入选国展和获奖予以了十分强烈的期盼。为了能够顺利入展,为了能够在短短的几秒钟的评选过程中吸引评委的眼球,打动评委,书法作者千方百计甚至挖空心思在纸张颜色、拼接、大量钤印等方面下功夫,在字体、书体、书风的选择上煞费苦心,在后期制作上下大气力花本钱。重技法,重制作,重外在的表现,成为大多数专业书家和书法爱好者所追求的创作模式。而作品的内涵,作品中所表现的技法以外的东西,却很少有人关注。这种展厅效应也势必影响高等院校的书法教学,因为从事高等书法教育的教师有很多本身就是展览机制的受益者。同时,就学生而言,能在国家展览中获奖、入展,获得足够的社会认同度,也成为他们书法学习的动力之一。高校书法专业学生很愿意接受展览中形成的重形式,重表现的创作模式,而对国学素养的培育则不会给予太多的重视。
  三、加强高等书法教育中国学素养的培育
  在高等书法教育中加强国学素养的培育,不仅是高校自身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从高校的角度说,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教师的国学修养,通过教师授课环节,培育学生的国学素养;另一方面在课程设置及考试、考核等环节上,增加国学相关知识的考核,以此促进学生加强国学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学生的国学素养;从相关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角度说,一方面要尽快明确书法作为独立学科的地位,另一方面,各级专业协会和社团在书法作品展览、交流等活动上要在重形式、重技法的基础上,同时重视作品的内涵,重视作者的学术修养,在外部环境上为高校和院所加强对专业学生国学素养的培育创造条件。
  第一,要确立高等院校书法专业独立的学科地位。如前所述,目前高校及院所开办的书法专业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没有统一的教材和明确的教学标准,也没有较为统一的模式,更没有一个可供操作的科学完备的体系。如要将这些现象作一个彻底的改变,只有将书法确立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并制定相应的统一标准,书法高等教育才能逐渐形成一个科学的体系。在这种科学的、独立的学科背景下,国学素养的培育作为高等书法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才能越来越普遍和规范。
  第二,在招生考试环节上加强国学相关知识的考核,以引起考生对国学修养的重视。我们知道,音乐、美术学院都有自己的附中,其规范的专业训练从中学就已经开始。而书法没有附中,大学前的书法教育这一块很不规范,学生的水平也良莠不齐,大多数考入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的书法专业学生基本能力有很大欠缺。上大学后,他们又要全面学习各种课程,在有限的时间内,仅仅是提高创作能力就耗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再要求他们加强国学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育国学素养则更是困难重重。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好入口这一关,在招生考试环节,加大对考生国学等相关知识的考察。书法专业招生考试,在注重考察考生技法能力的同时,还要增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特别是文史哲等国学方面知识的考察,将具有较高国学素养的学生录取进来。如果我们在招生考试中坚持了书法技法和国学素养并重的考试办法,要报考书法专业的学生自然也会按要求,加强相关国学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国学素养。如此,高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在国学素养的培育环节上就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提升教师国学修养,在教学环节上加强国学素养的培育。从目前高等书法教育实际来看,我们书法专业教师的整体水平和研究成果与其他学科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目前高等院校的很多书法教师,虽然也具备了硕士、博士学历,虽然都有中高级职称,但大部分教师国学修养在还存在缺失。教师是主导,只有具备深厚国学修养的教师,他才愿意而且也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生国学素养的培育。因此,高等院校及院所的书法专业教师很有必要通过自学、进修、访学等形式专门提高国学修养。在提升教师国学修养的同时,还要在教学中加强学生国学素养的培育。具体的措施,一是在课程设置上增加国学相关知识课程,二是加强实践,提高学生对国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就像当年陆维钊先生为了加强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能力,要求学生以古文辞与语体文每周轮换作文一篇那样,通过扎实的训练,提升学生应用国学相关知识的能力。
  第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要注重内涵的挖掘,提倡加强书法作者国学素养的培育。前已述及,当下的书法展览对书法普及和传播有积极的意义,但展览也催生一些功利性的东西。体现在书法创作上就是重形式,重表现而不重视内涵,重技法而不重视作者自身的知识修养。这种浮躁的创作模式,也直接影响到了高校。因此,加强高校学生国学素养的培育,除了高校自身做好相关工作之外,在外部环境上也要形成书写技法和知识修养并重的书法创作氛围。要形成修养和技法并重的展览氛围,一方面要丰富展览的形式,在原来诸多展览的基础上,可以办一些体现学术修养的“题跋展”、“自作诗词展”、“学者书法展”等展览,意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回归书法的文化和学术价值;另外一方面就是在展览中除了技法评审,还要加大书家文史哲等国学相关知识的考察力度,使一批技法精,修养深,学识高的书家脱颖而出。当前的一些书法展览,在作品评审之后,也开展了对书家的文化知识的考察,虽然所考察的知识有些偏浅,部分书家所表现出来的文化修养也存在不足,但毕竟是一个好的考察形式。如果坚持下来,并逐渐提高考核力度,相信对营造书法界重知识,重修养的风气会有重要推动作用,进而对加强高等教育中国学素养的培育也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注释:
   [1]邓实《国学讲习记》,邓实、黄节《国粹学报》,江苏广陵书社,2006年。
   [2]赵壹《非草书》,《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
   [3]传王羲之《书论》,《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
   [4][5]黄庭坚,《山谷题跋》,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
   [6]朱履贞《书学捷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
   [7]刘熙载《艺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8]杨守敬《学书迩言》,文物出版社,1982年。
   [9]李瑞清《玉梅花庵书断》,《明清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94年。
   [10]朱和羹《临池心解》,《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
   [11]沙孟海《与刘江书》,《沙孟海论书文集》,上海书画出版社,1997年。
   [12]潘善助《论现阶段的高等书法专业教育》,《中国书法》2004年第9期。
   [13]丛文俊《书法学科建设与新世纪书法研究展望》,《中国书法》200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