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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敏 | 论书法的神韵之二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2-07-04



论书法的神韵

 

李志敏

 

 

二、书法神韵的内涵

 

以上仅对书法神韵理论的发展勾出一个简单的轮廓。如何把握书法的神韵尚须进一步探讨。这里先介绍、评价古今在书法神韵问题上的一些不同见解然后阐明笔者的认识。

在我国书论和画论中“神韵”与“气韵”两个词往往通用。首先须清楚韵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有人视为一有人视为二前者如山谷所谓韵即神韵。明唐志契云“盖气者有笔气、有墨气、有气色、而又有气势、有气度、有气机此间即谓之韵”(《绘事微言》)后者如五代荆浩云“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笔法记》明胡应麟云“宋人学杜得其骨不得其肉得其气不得其韵得其意不得其象……”(《诗蔽·内篇》)

我们认为神韵、气韵即指书法之精神内涵分别言之神指神采韵指神采所包含的意趣气指生气韵指生气所含的意味神必有韵韵从神发韵由气发气满韵足。但是二者又指一事神韵、气韵均可用一个“神”字或“韵”字概括。“韵”本来是声韵之韵但在艺术创作和理论中不止用以表示“余音”还用以表示“余意”、“余味”,对神韵作如此理解,或许不致引起什么争论,但艺苑对神韵的解释并非如此简单,而且自古至今分歧颇多理解停留于此,还不足以把握书法的神韵,因为何谓书法的神韵,似乎还有些虚无飘渺。因此必须深入探讨研究。

艺苑对神韵的解释,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气韵即生动说

谢赫最先提出“气韵生动”。但谢赫是否将气韵等同生动至今尚未有一致看法。

至少有一意见认为气韵即是生动。如清方熏云“气韵生动须将生动二字省悟;能会生动则气韵自在”(《山静居画论》)钱钟书说得更明确“谢赫以生动︐气韵︐”并对谢赫六法重新作了标点“一气韵生动是也”。

但是另一种意见则将“气韵生动”分而为二以“生动”作为气韵的状词如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断句为“气韵生动。”书论如明项穆《书法雅言》云“神化也者即天机自发气韵生动之谓也”。

我们认为如何理解谢赫的意思不须强求一致但是可以肯定“气韵”的含义绝不限于“生动”不过“生动”确是“气韵”的一个重要特征。

神韵即情趣说

如张旭所谓“趣长笔短”明屠龙云“意趣具于笔前故画成神足。”(《画笺》)

司空图的“象外之象”、“味外之旨”,严羽的“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言有尽而意无穷”都可归之于“情趣”说。如果脱离具体的形象及其思想内容而一味追求趣味于诗于书都是不可取的。顾恺之画人物于“颊上益三毛”马远画人物于眉间加三毛以传人物之神如“人无面目颜颊但具三毛不知深为何物贺贻孙《诗筏》同样写字如不顾汉字笔画结构,脱离书法文字内容唯求“趣味”神韵安在但是诗、书、画果能入神确实有“味外之味”。

神韵即格调说

翁方纲云“神韵者格调之别名耳虽然究竞言之则格调实而神韵虚格调呆而神韵活格调有形而神韵无迹也。”(《七言诗三味举隅》,《清诗话》这是翁在评判王士祯的气韵说时得出的结论。所谓格调本指诗的格律声调本是诗论中一种主张后被广泛运用于艺术创作泛指其气格情味。格调与神韵关系密切气味为其共同因素但毕竟有所差别。区别不在“虚实”、“形之有无”而在审美的角度一重品格一重神彩。以书法论有神采的作品不见得格调高而格调高的作品则必有神彩。

如果格调仅指格律声调格调高的文艺作品未必具有神韵。犹如很讲法度的书法作品未必即有韵味一样。例如“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其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王国维《人间词话》)“盖美而病韵者王著劲而病韵者周越”黄庭坚《跋周子发帖》,王周的书法在法度上虽美但缺乏神采。

神韵乃艺中一格说

袁枚云神韵“不过诗中一格耳”。(《随园诗话》卷八)他的根据是司空图之《诗品二十四则》。司空图将“神韵”列为诗之一品袁枚用以评论神韵说的不足不如他提出之性灵说具有普遍意义。但是他并不否认诗的神韵,且认为“神韵是先天真性情”,诗论中的神韵说是王士祯提出的。他说“尚雄浑则鲜风调擅神韵则乏豪健。”(《带经堂诗话》卷六因而他最推崇王维、孟浩然、韦应物、柳宗元。所以翁方纲认为王“专以冲和淡远为主不欲雄挚奥博为宗。”(《七言诗三昧举隅》,《清诗话》)

王士祯的神韵说对书法虽无太大影响但书论中专以冲和淡远为高韵者却大有人在如唐代李世民之“神气冲和为妙”,宋代米芾崇尚晋韵卑视鲁公真书明项穆之致中和等等但是包括上述书家在内书苑中无一人认为神韵仅是书法艺术之一格。书主风神始终是书论中的普遍观点。

神韵即意境说

笔前之意体现于书法之中即可能构成某种情景交融的统一体意境。“意在笔前”的认识中已包含有意境思想在内。但在书论中唐代始用“境界”一词见张怀瓘的《文字论》)而将“意境”作为一个独立的美学范畴加以运用则是近代的事。自王国维“拈出境界二字”论诗之后“境界”“意境”才被书苑逐步广泛采用。

在艺术领域包括书法艺术领域不少人认为神韵即是意境。如刘纲纪《书法美学简论》说“……意境的美古人称之为‘神神采、‘神气’、‘精神’等等。”但是另一种观点则视神韵与意境并非一事,如王国维认为意境境界为本神韵为末。又如李泽厚认为意是情与理的统一境是形与神的统一意境由这两个统一构成。(《意境杂谈》见1957年6月19日《光明日报》)

我们认为就书法言“意境”的构成因素包括情与理的统一形与神的统一笔墨与所写文字内容的统一。观赏书法神韵可以不顾文字内容而玩味书法意境则必须结合其书写内容。书法神韵是由笔墨所构成的一定形象的精神面貌意境则进而表明这一特殊形象所处的特殊环境及其给人的启示。写一个字固然可以构成一幅有意境的书法作品但是断篇残简往往仅得字之神彩无法捕捉全幅的意境。

何谓神韵还有一些看法例如有人说韵是一种听不到而感觉得到的节奏感和旋律感。简言之声乐感。但此说的缺陷在于音乐本身也还存在神韵有无的问题。再如,韵是花蕊,韵为形象的变态等等说法甚多。限于篇幅,不再一一讨论。

我们说,书法神韵由上述两个统一去把握,亦未免过于抽象。对创作或欣赏一幅书法作品,更重要的是书法神韵的具体要求如何。在学习古代书艺、书论和当代艺苑前辈的理论过程中我们得出如下几个方面

特有的生命力

书法是以笔墨点画反映生命、创造生命的艺术。书法和其他艺术一样来源于客观世界,但与其他艺术不同它是一个新的生灵书法神韵的主要标志就是具有生命力。“气韵生动”生动乃气韵的最大特征书法形象如非栩栩如生便无气韵可言。

这一新生命的第一个表现为筋骨。邓以蛰先生说“夫筋骨气韵实为一事。”(《书法之欣赏》卫夫人《笔陈图》云“多力丰筋者胜无力无筋者病。”朱履真《书学捷要》云“书贵峭劲峭劲者书之风神骨格也。”筋骨是书法艺术生灵的内部核心软而无骨必无神气。如笔画如风中芦苇,即无韵可取。筋骨不等于怒张。米芇云:“世人以怒张为筋骨,不知不怒张自有筋骨焉。”(《海岳言名》)

这一生命的第二个表现为生气,即有力量、有气势、有气度。书法的姊妹艺术都讲骨力、气势。清方熏在《山静居画论》中话“气韵生动为第一义然必以气为主气盛则纵横挥洒机无滞碍其间韵自生动矣。”书法亦如此唯书法可以称为“以力为美”、“以气为美”所谓“意气有余”的艺术。王羲之的字“力屈万夫”。书法之美“虽妙算不能量其力”。张怀瓘《书议》)

这一生命的第三个表现是活泼飞动有骨、有气尚须飞动。为文“若丰藻先赡风骨不飞则振采失鲜负声无力”。刘勰《文心雕龙》为书无论真、草、篆、隶,莫不飞动而后耀其神彩。唐蔡希综云“每字皆须骨气雄强、爽爽然有飞动之态。”(《法书论》)

书法由于筋骨、气势、飞动情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风神。

抒我之情理寓情中

书法艺术表达的是一个富有感情的生命所谓“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孙过庭《书谱》韩愈谓张旭“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又观于物见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送高闲上人序》)

书写内容不同感情也有别。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则思逸神超”。(《书谱》这种思想感情虽已过时,但因感情有别而神彩各异,则是值得效法的。

感情为神韵的基础。神韵是创作者从实际生活和书写实践中获得的即他的“独见之明”。这种独见之明来自感情又来自理性。理率其情情寓其理。理率其情,情寓其理。例如古代书法家中不少人追求“中和之美”。“会于中和,斯为美善,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项穆《书法雅言》)这种感情中渗透着儒家伦理。有些人所以错误地把神韵当作“生而知之”,当作“神授”,就在于他们只看到了“情”,没看到“理”;只看到情的抒发,没有看到情的来源;只看到用情的一面;没看到言志的一面。这固然是由于眼力不够,但理”在笔墨中毫无形迹,也容易给人造成错觉,以为情动神来,“不涉理路”。实际上,那种“不涉 理路”,一任飘渺的见解是不可取的。

“移人之情乃书之极。”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神足韵得的书法创作具有巨大的感染力使观赏者于赞美惊叹之中受到思想感情的陶冶。在各种书法中草书最便于作者纵横驰骋任情恣性或许可以说更容易唤起知音的共鸣。

自然而然不加雕饰

书法是书写的艺术但是绝不能矫揉造作。黄山谷《与宜春朱和叔论书》云“至于放笔自然成行草则虽草而笔意端正最忌用意点缀便不成书。”无论真草都要出于自然。隶魏有抖笔但不能故意颤抖。草书尚圆但不能故意圈眼。做出来的字可能有某种令人惊奇的效果但终不耐看。其病在不真,“谢诗如出水芙蓉颜诗如错采缕金”。见钟嵘《诗品》诗有两品而书法要有神采则必须“天然去雕饰。”天真自然包括两个方面感情真实发自心声用笔自然不加雕琢二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言之不尽的味外之味

所谓“味外味”出于司空图《与学生论诗书》。他说“文之难而诗之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江岭之南。凡是资于适口者若醯非不酸也止于酸而已;若鹾非不咸也止于咸而已。华之人以充饥而遽辍者知其咸酸之外醇美者有所乏耳。”艺术创作的味外之味即指酸咸之外的醇美之味。

这道理也适用于书法的韵味。张怀瓘说:“风神稳而难辨,……自非冥玄照,闭目深识。则识不尽矣,可以心契,非可言宣。”(《文字论》)

钱钟书先生说:“画之写景物,不尚工细,诗之道情事,不贵详细,皆须留有余地,耐人寻味,俾由其所写之景物而冥观未写之景物,据其所包之情事而默识未道之情事。”(《管锥编》第四册这是“综会诸说,刊华落实”得出的精辟结论,书法韵理亦可包含在内,分析如下:

一为书法风神之味即动人的笔墨。二为书法风神“稳而雄辨”之味即靠冥观、默示而得的味外之味即“笔所未到气已吞笔所已到气亦不尽。”周星莲《临池管见》换言之即给观赏者以想象的余地。合而言之观赏的联想越出书法作品本身的形象但又为书写者的匠心所造成。例如颜真卿书深厚雄壮欧阳询书险劲秀拔这是书法本身的风骨由颜书想到“气壮山河”由欧书想到“鹰隼摩空”进而想到他们“脚踏实地”,“忠义贯日月”等等乃是“味外之旨”。“笔外之意”给予观赏者的不仅是感情上的激发还有理智的启示。越能激发感情,启发理智越有韵味。

味之厚薄因造诣深浅而有所不同。有的风神稍怯有的风神无限。如梁献评张瑞图书“用力劲健然一意横撑少含蓄静穆之意其品不贵。”(《评书帖》如康有为评《云峰山石刻》“体高气逸,密致而通理如仙人啸树海客泛槎令人想象不尽。若能以作大字其秋姿逸韵当如食防风粥口香三日也”(《广艺舟双楫》)。所以“想象不尽”是由于有限的笔墨表达出无限的风神。杰出的书法作品总是在盐美之外又有味之不尽的残衡剩馥。

造诣虽深书写时的意兴如何亦影响到余味之多少如怀素之《千字文》不如《自叙》,孙过庭的《千字文》不如《书谱》一经比较便可一目了然究其原因不外《自叙》、《书谱》立意较深用情较多。

以上四个方面,(生命力、真实自然、思想感情、笔外之意构成书法神韵的四个要素。这四点来自古典美学理论的两个主要原则。宗白华先生说:“中国古典美学理论既重视思想——表现为‘骨’,又重视感情——表现为‘风’。”(《中国美学史中重要向题的初步探索》)我们根据古代书论和姊妹艺术的理论,结合笔墨实践,将两点引伸为上述四点。总起来说,书法有生命,才有神韵;思想感情为书法艺术生命的灵魂;自然而然,书法生灵才能表现真情实感。书法有此三者,才能有“味外之味”。这四点可以说是书法神韵的基本审美要求,是书法创作内容方面的基本法则,又是学习书法艺术时必须反覆磨练的基本功。当然第四点可以说已包括在前三点之中。还可以找出别的法则,但达到前三点,就能初步决定神韵的有无,辨别神韵的真伪,评论神韵的高低。

总结前述所谓书法的神韵就是书写者利用笔墨所表达的来源于自然、生活的一种具有特殊生命力而味之不尽的那种精神状态。神韵的高低决定于思想感情的深浅、味外之旨的厚薄和感染力的强弱。

虽有上述四项还不能确定一幅书法作品究竟是何种风神。书法有真、草、篆、隶各有其神采。单就草书说又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别各有其笔情墨意。各个时代各家在不同时期、不同作品上又有不同的风采。要把握神韵还须进一步具体化是何种生命何种情态何种韵味除上述四点基本要求我们在学习中又体会到草书有五种主要风神简称“品”)简述如下

包括简淡、萧散、潇洒、清真等种种风致。苏东坡《书黄子思诗集后》“予尝论书以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不仅钟王这是晋人书法的主要风骨。

包括雄强、刚劲、雄健、豪岩等种种风致。如颜真卿的真、行、草,雄姿英发独开异境。五代杨凝式的草书雄强可追鲁公又别开生面。

包括狂放狂逸、奔逸等种种风致。颠张狂素是最有名的代表。明代祝枝山的狂草骨力弱于旭、素,但在宋人影响下又自成一格。

包括深厚、蕴藉、质实等种种风致。如明代傅山、王铎的草书纵横郁勃骨气深厚。

包括妍媚、婉丽、秀丽等种种风致。元代赵孟颊、明代董其昌的草书发展了二王柔媚的一面,可谓妍媚一格的后起之秀。

这五品和五品的种种风致虽不能说是古代草书的全貌如章草在前后期又有各种风采),但可说是各种主要的审美观念可能是符合草书历史的实际的。这五品对于上述四点基本要求来说是个性但对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又是共性。历史上的书法大家无不是将共性与个性、一种个性与另一种或另几种个性巧妙地结合起来又使自己的个性非常突出。如羲之的草书雄强妍媚刚健婀娜简澹跌宕溶为一体。怀素的草书奔逸中有清秀之神,狂放中有淳穆之气。山谷引鹤铭入草,雄强逸荡,境界一新。傅山的草书于郁勃浑脱之中又有逸岩之态。更不消说这些大家的不同字幅又各有其独到之处。因此书法神韵总是具体的。书法神韵的基本要求和品格只是概括的分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