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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说中国书法的评判标准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4-02-26



论说中国书法的评判标准

 

王根权

 

 

 

书法艺术,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灿烂之国粹,历经数千年,一代代、一批批书家们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努力,使其不断发展,不断成熟,日臻完善。但是,千百年来书法的评判以及评判的标准几乎始终没有改变,至今评判的标准还是很模糊,评判仍然是主观意断。正是因为这一点,致使许多学书人摸不着头脑,找不到方向。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埋没了我们许多书法天才。

唐代是我国书法发展的第二个鼎盛时期。孙过庭在其《书谱》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原文是:“吾尝尽思作书,谓为甚合。时称识者,辄以引示,其中巧丽,曾不留目。或为误失,翻被嗟赏。既昧所见,尤喻所闻。或以年职自高,轻致陵诮。余乃假之以缃缥,题之以古目,则贤者改观,愚夫继声。竟赏毫末之奇,罕议锋端之失。犹惠侯之好伪,似叶公之惧真。”这段话只说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也很平常普遍,语言也很容易理解。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却反映出了书法界一个最为要紧的问题,即书法的评判标准问题。为了能将这一问题看得更为清楚仔细一些,现在我们就将这件事情作一番深刻剖析。

孙过庭的这段话中心说了一个意思:书法评判中没有真正的识者。首先他指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书法评判者的群体问题。他把书法评判的群体即所谓的“识者”们分成了三种:第一种是不识者,“其中巧丽,曾不留目”;第二种是错识者,“或有失误,翻被嗟赏”;第三种是不表态者,“或以年职自高,轻致陵诮”。可以看出,由这样一些人组成的书作评判群体,是一个负不起责也不负责的群体。评判的结果那是可想而知的:“即昧所见,尤喻所闻”。

看来评判确实是出了问题了。为了弄个究竟,孙过庭开始寻找出现问题的原因了。他把自己作品的形式作了些改变,将自己的书作题上古人的篇目,再用淡黄色的绫子表装后,再拿去让这个评判群体去评判。结果是:“贤者改观,愚夫继声”。“竟赏毫末之奇,罕议锋端之失”。不难看出,这一次评判同样是胡评、乱评,但评判的结果变了,而致使结果改变的,不是作品的艺术内容,而是作品的外在形式。即“假之以缃缥,题之以古目。”看来书法的好坏高下,与艺术方面的关系并不是很大。问题的原因找到了,孙过庭发现了第二个问题,作品的好与不好,是由所谓的“贤者”说了算的。“贤者”说你好,你就好,说你不好你就不好。要想让“贤者”说你好,那么就必须得让“贤者改观”。

这里孙过庭又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书法的评判标准问题。书法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贤者”的观点。“贤者”的观点是不是一个纯书法艺术的观点呢?显然不是。它可以是政治的,可以是经济的,可以是人缘的,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是其它的。结论有了:书法评判的标准是“贤者”的观点,“贤者”的观点可以不是纯书法艺术的观点。一句话:书法评判的标准是任意的。

第三个问题“贤者”是凭什么“改观”?也就是评判的方法问题。先看看“贤者”是些什么人?“贤者”是那些具有影响力的人。谁最具有影响力呢?资深者、为官者、当权者。官越大,权越大,影响力就越大。这些个资深者、为官者、当权者可能是书法家,也可能不是书法家,可能懂书法,也可能压根就不懂书法。他们是怎样评判的呢?观点是怎样出来的呢?孙过庭没有说,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用的是“拍脑袋”的方法,脑袋一拍,观点就出来了。这就是书法评判的主观随意性。

孙过庭算是把书法评判这个问题弄清楚了。原来书法评判的裁判是一些不一定懂书法艺术的但具有影响力的“贤者”同一群不负责任的“愚夫”、一批“墙头草”组成。评判的标准是任意的,评判的方法是随意的。关于书法家的任何一个不确定的因素,“贤者”就可以拍脑袋。“贤者”脑袋一拍说谁好,愚夫们就跟着说谁好;“贤者”吹什么风,“墙头草”们就往那边倒。“贤者”凭自己的好恶可以以任何理由轻易地肯定任何一个书法家,也可以以任何理由否定任何一个书法家。作为书法家无论你的书艺多高,仅凭自己的书艺,对“贤者”没有任何奈何。千百年来,我们的书法家就处在这样一种评判环境中,他们的书法艺术生命就掌握在这样一群裁判的手里。

在这样一种评判体制中,我们的大师们所经历的境遇是怎样的呢?

王羲之是大家最熟悉的人物,现在人们都称其为书圣,但在唐以前并不是这么回事。王愔是北朝一位书法家和书法评论家,其在《古今文字志目》中对魏晋时期的五十八位书法家的排名情况是这样的:韦诞、张缉、郭伯通、韦熊……王羲之、张彭祖、谢安、郗愔、任静、王献之、王珉、桓玄。王羲之排名倒数第八位,顺数第五十一位。

羊欣南朝书法家,其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排名情况是这样的。秦三人:李斯、赵高、程邈。汉、魏、晋四十五人,王羲之排名第三十五位。

袁昂南朝梁书画家,《古今书评》为奉勑品评之作。其品评了二十五人,王羲之列第一,王献之列第二,张芝列第十九,钟繇未被列举。在列品后又说:“张芝惊奇,钟繇特绝,逸少鼎能,献之冠世。四贤共类,洪芳不灭。羊真孔草,箫行范篆,各一时绝妙。

梁武帝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中列举了三十二位书法家,钟繇第一,王羲之第二,蔡邕第三,韦诞第四,张芝第五……王献之第十。

庾肩吾南朝梁书法家,其《书品》中将一百零八位书家们分成上、中、下三级,每一级又分为上、中、下三等。上之上者三人,排名情况是张芝、钟繇、王羲之。

李嗣真,元代书画家,其在《书后品》中记载了八十二位书法家,在沿袭以前九等之分的基本分法外,又增加了一品,即上上品之上更列逸品。这样书品就成了十品。被列为逸品者五人,李斯、张芝、钟繇、王羲之、王献之。

张怀瓘,唐开元间书法家、书法评论家,其《书议》中列名迹俱显者一十九人,并说“千百年间得其妙者,不越此数十人”。在一十九人中王羲之排第十八名,王献之排第十九名。

王羲之本人对自己的评判是:“吾书比之钟张,钟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然张精熟,池水尽墨,假令寡人耽之若此,未必谢之”。孙过庭在其《书谱》中引用评者的话是:子敬之不及逸少,尤逸少之不及钟张。”

二百年后王羲之遇到了“贤者”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亲自为王羲之撰传,传中历数各家书法之短,独赞王羲之。曰:“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这位“贤者”不但改了“观”,而且大力推崇,他采用了政治手段,不惜人力财力下大功夫全国搜寻王羲之书作,组织人临摹,将摹本送给子弟和大臣让他们临习,大力提倡推广之。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有唐一代尊王的书风,一直影响至今。

孙过庭所作的评判实验已很能说明孙过庭当时的境遇。唐代出了那么多的书法大家,史书上都有他们的记载,惟独孙过庭新旧《唐书》均无传。窦臮,天宝间书法家,其《论书赋》中评:“虔礼凡草,闾阎之风,千纸一类,一字万同。如见疑于冰冷,甘没齿于夏虫。”张怀瓘,在其《书断》中列神品二十五人,妙品九十八人,能品一百七人。能品中隶书二十三人,孙过庭排名第二十二位;行书十八人,孙过庭排名第十位;草书二十五人,孙过庭排名第十六位。

未长文,宋代书法家,其《续书断》把唐宋时期的书家分为上、中、下(神、妙、能)三品,一一评论,以补《书断》之缺。神品三人,妙品十六人,能品六十六人,附下九人。孙过庭被附在第十名王绍宗名下。“绍宋所善孙虔礼,字过庭,官至右卫胄曹参军,书有能名,或病其体多同而格不高尔。”

与孙过庭同时代的陈子昂曾为孙过庭死后作《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和《祭率府孙录事文》二篇祭文,陈子昂在文中写到:“君之逸翰,旷代同仙。岂图此妙未极,中道而息,怀众室而未摅,永幽泉而掩魄”。陈子昂对孙过庭的评判应该说是“改观”。但陈子昂的影响力不够,还算不上“贤者”。真正的“贤者改观”则是五百余年后的宋代,宋高宗谓孙过庭的《书谱》“此谱妙备草法”。宋徽宗又渗金御题“唐孙过庭书谱序”。自此以后孙过庭书坛的位置才算有了确定。

米芾一向高傲自大,他认为“张颠俗子,变乱大法”,但对孙过庭却很认可。《书断》中称:“孙过庭草书《书谱》甚有右军法,作字落脚着近前而直,……凡唐草得二王法,无出其右。”清代的孙承泽在《庚子销夏记》中写道:“唐初诸人无摹右军,然皆有蹊径可寻。独孙虔礼《书谱》,天真潇酒,掉臂独行,天意求合而无不宛含。此有唐第一妙腕。”

王羲之如是,孙过庭如是,其它的一些大师亦如是。过去如是,现在亦如是。王羲之、孙过庭算是幸运者,虽然时间长了些还有“贤者改观”,终有出头之日,那些遇不到贤者,贤者不“改观”者,岂不是老死于斗室草野,淹没于喧海了。

书法如是,“相马”亦如是。一千多年前的韩愈发表了自己的相马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之也。”这是一种极不正常,极不公平的现象,但是千百来人们却拿它没有办法。只有求贤、等贤。有了千里马不行,还得先找伯乐。一般人对此无奈,“圣人”对此亦无奈。孔子对此感叹曰:博学深谋而不遇者众矣,何独丘哉!”

“相马”如是,其它方面亦如是。科举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制度为社会下层人士进入最高统治集团朝庭提供了一个通道。科举考试也就成了举国大事,以文章取仕,朝野上下人人皆知。一篇文章定终身,谁的文章能评第一?谁的文章该评第一?谁该入榜?谁能入榜?谁被落榜?每一次考试的前前后后都围绕着这一问题上演着各式各样的喜剧、悲剧和闹剧。朝野上下一起参予,大家都在作文章。考生作的是应试文章,考官则作的是评判文章。考生的文章是死的,考官的文章是活的;考生的文章是被动的,考官的文章是主动的,考生的文章变数很小,考官的文章变数很大,考生的文章是被决定的,考官的文章才是决定的。考官们作什么文章呢?作文章评判的标准和评判方法的文章。由于评标准是模糊的,评判方法是主观的,考官们文章的空间就很大,大到了可以把“天”戳破。科举考试出现过许多问题,考案几乎每次都有,其中几次大的考案轰动了全国,牵扯到朝庭,牵动了皇帝,不少人为此掉了脑袋。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和结果呢?我们说一切的一切都出在评判上,出在评判的标准和评判的方法上。其评判标准是定性的,其评判的方法是主观的。标准就是一把尺子,尺子就应该有刻度,刻度就是“量”,有了量的概念,测量才能得出准确的结果。现在这把尺子是定性的,定性只给出了区间和范围,区间和区间,范围和范围之间的界限又是模糊的。加之,评判的方法又是主观的,主观就不可避免倾向性和随意性。这就是说评判使用的是一把没有刻度的橡皮筋尺子,用这样一把尺子,就得不出准确的测量结果。评判是一种“良心评判”,良心评判就难免滥评、乱评、妄评、错评。良心评判加上橡皮筋尺子就使得评判失去了公平和公正,也就没有什么信度。

传统的书法评判我们说了属定性评判。在定性评判中具体的评判用的是形象比喻说话,在形象比喻中大都是以物喻书,如风、雨、雷、电,龙、蛇、禽、兽,山、水、石、木,刀、枪、剑、戟,等等,乃至屋漏痕、锥画沙,各式各样的人物形象,可以说世界万物都可以作为喻体。这种形象评判相互间很难比较,谁能说清楚龙好还是蛇好?山好还是水好?无法比较,只能各说各的。依此写出来的书评文章,千篇一律,百文一面,虚词连篇。同一篇文章,换个姓名对谁都适用。读起来好象说得很有道理,放下文章细加思考又不是那回事,好、坏、高、下无法区分。风、雨、雷、电诸多不同的个体犹如风马牛一样互不相及。要想让他们能够比较,只有从各自不同的具体中抽象出一种共有的概念,即必须从形象上升为抽象。以抽象概念为标准,比较才能进行,比较才具有意义。以往的书法品评始终没有脱离其具体形象,没有从形象上升到抽象,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抽象标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以往的书法品评始终存在着一个说不清、辩不明的问题,存在一个谁说了算的问题。

主观的评判方法和定性的评判标准加上形象说话,这就使得玄学和拓朴学在书法评判评论中找到了用武之地。玄学的应用,“贤者”可以将一些平庸者说得好上加好,美上加美,神而又神,玄而又玄,让人摸不着头脑,一夜之间可以从一介书民跃上书法圣殿之宝座。拓朴学的应用,可以将针尖说成泰山,可以将乒乓球说成地球,结果是注水大师满天飞。这种不科学的、不客观的、不公正的书法评判对于以往的书法家和现在的大多数书法家来说,他们都是被动的。当大多数有品行有造诣的书家们还在盲目和被动的时候,一些所谓聪明的习书人看到了这一点,他们不去在书艺上下功夫了,他们不惜下大力气投大资本利用政治的、经济的等等其它一切所能利用的手段去寻找“贤者”。用心研究玄学和拓朴学,编排好说辞。设法撬“贤者”的嘴,让其“改观”,为已说话。现在形势不同了,书法与经济相溶了,经济杠杆发挥了作用,聪明的书家找到了一条投资少、见效快、名利双盈的捷径。他们不再是被动的了,他们非常之积极主动。不为艺术为经济,那些聪明的习书人只要一旦瞄准了此道,便会百倍地鼓努为力。经济扛杆在他们手中玩的得心应手,一旦撬开了“贤者”的嘴,让他们说啥他们就说啥,让他们怎么说他们就怎么说。“贤者改观,愚夫继声”,他们所想要的名誉和地位也就得到了。有了名份和地位,润格也就与日倍增,丰厚的经济回报也应之而来。这些人的目的达到了,书坛的这块净土也就不净了,大量的腐败也就滋生了。

孙过庭留下遗恨英年早逝,韩愈寄希望于“伯乐”再现,孔圣人无奈而叹息,这些能不能让其成为历史呢?我们说可以的。只要我们解决了书法的评判标准和评判方法,使其归入客观公正,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回顾历史,商品的交易与书法很相似。商品出现后形成了初级市场,其交易形式是以物易物。粮食换丝,牛羊换人,珠宝换马等等。尽管这样的交换是建立在交换物的使用价值上的,但在实际交换中很难把握其价值的大小,以致出现了不公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开始寻找一种通货,既各种不同的商品都可与它比较,与它交换。后来觉得这种通货还不方便,又产生了货币。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产生于具体商品中,又脱离了具体商品的形态。货币的产生,使商品交易进入到了一种公平状态。商品交易只有货币的出现才能进入公平交易。书法品评同理,只有完全脱离书法的具体形象,从形象上升为抽象,也就是说从书法的具体形象中产生一种抽象的标准后,书法品评才能步入客观、公平、公正。如果该标准可行且用于书法的品评实践,相信我国的书法品评从此就有了质的飞跃,即脱离了形象说话,一个客观、公平、公正的书法品评时代也就从此开始了。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搞评估,科学的评估理论体系已经很完善,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一理论体系引入到我们的书法品评中来。评估理论体系的思路是这样的:把被评估目标进行分解,分解成若干个子目标,根据每一个子目标对总目标的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权。再将这些子目标分成多个层面,又根据不同层面的复杂难易程度赋予不同的分值。这些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可以想见,这一评估体系的评判标准是明确的,评判结果也就客观可靠多了。

以上我们说过,中国的科举制度被历史淘汰出局了,但作文这一考试内容却被延续下来了。直至今天我们的高考还在应用。作文的评判与书法评判很类似,作文的评判曾经就走过这条路。在作文评分标准改革以前作文的评分也是非常具有戏剧性的。同一篇作文,有的评卷老师认为是最好的作文应该给满分,有的老师则认为属于差等,不能予以及格;同一篇作文,两个老师分别评,所给出的分数普遍差异也很大,相同者极少;同一篇作文同一位老师分两次评,所给分数差异也较大。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陕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作文评分标准列入了科研课题,进行攻关。研究结果表明,产生作文评分误差的原因除了作文本身命题缺乏科学性外,有两大原因,一是评分标准不细不明确,这是产生误差的重要原因;二是评卷老师的主观随意性。当作文的评分标准不具体、不明确时,评卷教师的身份、文风、水平,心理及生理情续都会影响评分的给出。根据他们的研究结果,他们制定出了一个详细而又较为科学的作文评分标准:按照文章的要求将评分分为:“立意构思、布局谋篇、遣词造句、卷面书写”四个基本项目,再将每一个项目具体规定出不同的给分范围。(如图表)。这样以来,作文的评分有了具体的、明确的评分标准,有效地抑制了评卷老师的主观倾向和随意性,使作文的评判回归到了客观。

作文试题评分标准

 

立意构思 布局谋篇 遣词造句 卷面书写

 

一类卷 中心突出

见解深刻 结构谨严

层次明晰 行文流畅

语言准确 卷面整洁

书写工整

2730

二类卷 中心明确

内容充实 结构完整

层次分明 文从字顺

语言基本准确 卷面一般整洁

书写清楚

2326

三类卷 中心明确

内容尚充实 结构完整

层次清楚 语言通顺

有个别病句

1822

四类卷 中心不明确

内容空泛 结构不完整

层次不清 语言不通顺

病句较多 卷面极不整洁

书写混乱

1217

五类卷 文不对题

内容贫乏 结构层次混乱 文理不通

12分以上

这一科研成果被全国自学考试委员会评为二等奖,先是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推广应用,后来又被全国高考采用至今。书法作品的品评与作文评分很相似,如果也能采用这一方法,相信滥评、乱评、妄评、错评现象也就不复再现了。千里马也就无须再等伯乐了,中国书法史上“贤者改观”的评判时代就可宣告结束了,我们也就可以告慰于九泉之下的书法大家孙过庭了。

根据评估理论体系,参照作文的评分标准,结合书法评判的具体实际,我们就可以设计并制定书法的评判标准体系。书法的评判标准可以分类,一类是书法作品的评判标准,一类是书法家的评判标准。这里我仅就书法作品的评判标准给出我个人的初步设想和构思,仅供行家们参考。

书法作品评分标准

 

点画线基本功 结字造型 布局谋篇 表情达意

 

神品 笔笔到位、

功力特别扎实 完美且有创意 巧思妙希

创意新颖 能充分表达情感

83——100 26——30 20——25 26——30 11——15

妙品 大多笔画到位

功力比较扎实 完美 布局精道

谋篇有方 所表达一定情感

63——80 21——25 16——20 21——25 6——10

能品 部分笔画到位

有一定功力 入规含矩 布局合理

谋篇无失 谈不上情感

31——60 16——20 11——15 16——20 0——5

入门 有到位笔画

功力较差 基本含规 布局谋篇

有得有失

28——40 11——15 6——10 11——15

未入门 笔不到位

没有功力 未入规矩 布局有碍

谋篇有失

0——25 0——10 0——5 0——10

有了作品的评判标准后,对书法家的品评也就有了依据。比如:书法家可以要求作品得分在60分以上,再加其它附加条件。对于书法大师,可要求作品得分在80分以上,再附加书法理论著作,发表书法理论文章,书法活动实践等。千古以往的书法品评没有量的概念,以致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现在量的概念明确了,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

建国快60年了,社会稳定,政治和谐,经济繁荣超过了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书法的发展和普及更是史无前例,书法的评判标准该到提出来讨论的时候了。历史在发展,社会在前进。“伯乐相马”已经成为经典,伯乐不会再现了,唐太宗,宋徽宗也不可能再世发言了。我们不能坐视千里马骈死于槽枥,不能让真正的书法大师混杂于普通书家之间,寂寞于山野,坐老待死,留于后人评说。我们应该及早地结束“贤者改观”这一书法评判的历史,采用科学的、客观的、公正的准确的书法评判标准体系,从而有效地扼制书法界的腐败,还书法圣地一方净土,使书法这一艺术国粹更加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