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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敏:论书法的神韵之一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2-07-03



论书法的神韵

 

李志敏

 

 

作者简介李志敏(1925—1994),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大学燕园书画会(北大书画协会前身)首任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兼中国书协艺委会副主任,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我国古代关于书法神韵的论述极为丰富其中有不少卓见至今仍闪耀着真理的光辉,但是有一些书法家或书法理论家视书法神韵为神秘莫测的东西以为只能由书写者神明自得、赏鉴者心领神会,学习者则绝对不可强求。戴叔伦评怀素的草书心手相师势转奇,诡形怪状翻合宜,人人欲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见怀素《自叙帖》)。且不说怀素最终是否知道,有些人以这种情况为“神授”,莫名其妙。再如,董其昌评米芇的字说:“余病其欠淡,淡乃天骨带来,非学可及。”(《容台集》)强调神韵“必在生知”、“不可以勤求”,此类见解都是书法神韵学上的迷信观念。其实人的天赋虽有差异但任何天才的书法家都不能生而知之。书法神韵和书法法度一样均可讲学。当然书法神韵的确得之较难得自己之韵比得他人之韵更难正因为如此更需要我们探索。本文就是对古代书法和古今书法神韵理论的学习体会和研究心得。因为草书的神韵被认为更加奥秘主要结合草书谈谈对书法神韵的几个重要问题的一些认识体会。

 

书法神韵理论的历史发展

 

书法神韵及其理论的出现、形成和发展,绝非孤立现象,而必然受到时代的制约,并与其他艺术门类、文风哲理互相影响。因之,在研究时既不能就事论事,只看到书法和书论;又不能用姊妹艺术及其对神韵的要求代替书法和书论中的神韵问题。

书法神韵的理论是逐步发展起来的,是书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西汉的书论已谈及神韵。蔡邕在《笔势》中说“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可见至迟在东汉书法的神韵已受到高度重视。但其萌芽要早得多。从古代传下来的“君形”思想在西汉已成为绘画、音乐的要求。刘安的《淮南子》说“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当时书法对神韵的要求大概不致低于绘画否则西汉就不会出现那么多诡形异态、神韵高超的隶书。溯及我国书法创造伊始甲骨文之美已“莫非来自意境而为当时书家之精心结撰”邓以蜇语。金文表现出对书法神韵的更自觉的追求。但书法神韵的理论出现较迟。秦李斯的《笔妙》可能已经谈到书法的神韵问题但已见不到原文。最早明确提到书法神采而见诸史籍的就是蔡邕的《笔势》。

我国书法神韵理论在东汉仅处于初创阶段至魏晋南北朝而开始形成,因为这个时期精神比较自由,文艺理论相当活跃,书法艺术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南朝法帖的秀丽,北朝碑版的壮美,不同神采,辉映千秋。高超的书艺,为系统总结书法神韵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东晋卫夫人《笔阵图》指出“意前笔后者胜意后笔前者败”主张书法要“通灵感物”。这里的“意”实际上关乎书法创作的心营神构。至王羲之更把“意”、“意思”放在突出地位。他说“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论书》)“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急作则意思浅簿而笔即直过”(《题卫夫人笔阵图﹥后》)所谓“意”无疑包括书法神韵在内。卫夫人和她的青出于蓝的弟子王羲之的这些议论被后世书家一直奉为至理名言。但是最先全面论及书法形神关系与神韵地位的为南齐王僧虔他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这是概括古代笔意、继承古代君形思想、蔡邕神采至尊说和晋代意在笔先说得出的精深结论。与王僧虔同时代的谢赫在画论方面提出“气韵生动”为绘画六法中第一要义与王僧虔的“神采至上”论一样是汉魏以来艺术实践的总结均有重大影响。

书法理论至唐代得到很大发展。唐代关于书法的神理妙论有如唐代的画理诗论大放异彩因为那是封建社会的极盛时代。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瓘的《书议》、《书断》等等在系统性与深度上皆为以往所不及对书法的“风骚之意”、“风骨神气”多所阐发。孙指出“虽篆隶草章,工用多变,济成厥美,各有攸宜;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然后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故可达其精性形其哀乐”。过庭不仅把风神作为书法审美的必然要求而且揭示出风神的来源、核心和作用。怀瓘认为“夫翰墨文章之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议无声之音、无形之相”(《书议》),“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乃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欲知其妙初观莫测久视弥珍。虽书已缄藏而心追目极情犹眷眷者是为妙矣”(《文字论》)。他联系文章、音乐、深入研讨到书法与姊妹艺术的共性同时说明了书法艺术的特点得出结论说“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以此作为品鉴书法的标准。

唐代书论极为丰富,所以提出孙、张,因为书法神韵问题的论述至孙、张而系统化,充满变革精神。如孙云:“质以代兴,妍因俗易”(《书谱》);张云:“仆今所制,不师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文字论》)。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吸收南帖北碑之长而各成一家的楷书,张旭怀素神彩飞扬的狂草,鲁公变法而创造的雄强刚碎的笔意,就是当时变革潮流中的硕果,影响极其深远。

至宋代神韵理论已遍及整个艺苑的各个领域。书法方面的神韵理论亦进入集大成阶段。在笔墨实践上,黄山谷的行、草,米芾的行书等都有所创新就书法理论言这些大家无不强调韵味。黄山谷等论书、鉴画、评诗均以“韵”字为先。如苏东坡认为优秀的书法“妙在笔画之外”,“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苏东坡集》)。

其他如姜白石的《续书谱》,黄伯思的《东观馀论》以及不少诗话在涉及书法时,亦喜谈神说韵。特别要指出的是:黄山谷的弟子范温为“吾国首拈韵以通论书画诗文者”其论“融贯综赅”(钱钟书先生语,见《管锥编》第四册),兹录范文要点如下:

“自三代秦汉,非声不言韵;舍声言韵,自晋人始;唐人言韵者,亦不多见,推论书画者颇及之。至近代先达,始推尊之以为极至,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共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夫立一言于千载之下,考诸载籍而不谬,出于百善而不愧,发明古人郁塞之长,度越世间闻见之陋,其为有〔?能〕包括众妙,经纬万善者矣。且以文章言之,有巧丽,有雄伟,有奇,有巧,有典,有富,有深,有稳,有清,有古。有此一者,则可以立于世而成名矣;然而一不备焉,不足以为韵、众善皆备而露才见长,亦不足以为韵。必也备众善而自韬晦, 行于简易闲澹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测之而益深,究之而益来,其是之谓矣。其次一长有余,亦足以为韵;故巧丽者发于平澹,奇伟者行于简易,如此之类是也。……至于书之韵,二王独尊,……夫惟曲尽法度,而妙在法度之外,其韵自远。……坡之言:苏子美兄弟大俊,非有余,乃不足,使果有余,则将收藏于内,必不如是尽发于外也”(见《永乐大典》卷八〇七)。

范分神韵为尽美之韵,有余之韵,不足之韵。就艺术的神韵之意言,范的阐述比较完备,但从这三种神韵的内容说,范的理解又未免过于狭窄(留待后述)。关于书法的有余之韵,范云:“夫唯曲尽法度,而妙在法度之外,其韵自远。”这和张旭之“意气有余”,张怀瓘之“意逸乎笔”,司空图之“咸酸之外”,苏轼之“妙在笔画之外”是一脉相承的。

宋人不仅对书法神韵的含义作出远比前代深入的探讨而且特别重视书法风神与人品的关系如欧阳修说“余谓言鲁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其端严尊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而愈可爱也”(《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百四十朱长文在《续书断》中有类似看法。姜白石在《续书谱》中说“风神者一须人品高……”等等。宋代以前的书论大多将书法神采与人的风貌相比文论中早已出现“嗜其文”、“想其德”的见解但自觉将书法与人品相比照可以说宋代开其端。自宋开始重书法风神兼重人品逐渐成为我国书法的优良传统。

元、明、清的书法理论对神韵问题继续有所发展。可贵的是,神韵曾被诗家视为诗中的一格(王士祯的神韵说),但始终是书苑普遍重视的审美观念。明项穆《书法雅言》为“神化”专辟一章中心思想为“中和”二字。董其昌提出“书家妙在能合、神在能离”主张学古变古“脱去右军老子习气”但对神韵并未展开讨论在神韵问题上他的迷信观念比古人尤有过之。刘熙载的《艺概》指出“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并对神韵问题作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涉及碑帖甚多精剖细析大大有助于对书法神韵的理解。不过其尊碑卑唐的主张,又有其狭隘片面性。但在康之前,由阮元、包世臣开始的尊碑而不卑唐的潮流,清中、晚期书苑里呈现出一个争芳竞艳的繁荣局面。就理论上言,元明清在神韵问题上虽有不少可取的观点,但在要领上并未超过唐宋人的见地。

总结前述,我国书法神韵理论逐步发展,相当丰富,但有待于去粗存精的总结,精确易晓的解释和系统全面的深化。这正是我们时代书法艺术工作者的光荣职责。(未完待续)